[卷三] 疮血
疮者。血所凝结而成者也。或者寒凝。或者
热结。或者
风肿。或者
湿郁。总是凝聚其血而成。初起总宜散血。
血散则
寒热风湿。均无遗留之迹矣。其继则调脓化毒。此即吐脓条内所言。
瘀血化脓之义。治宜托里。使
气达疮。所以蒸血成脓。盖疮之成。由于血结。脓之成亦由血化。血何以能化成脓。
得气之蒸。而腐化成脓
也。气即是水。吾已论之屡矣。惟其气即是水。故血随
气化。亦变为水。不名为水而名脓。以其由血所化。较
水更浓耳。毒既化脓。自不内攻。方其未溃。
气虚者难于蒸化。及其既化。虽气实者。亦随脓渗泄。而转为气
虚矣。法宜固元以大补其气。此与本书
内证。原不干涉。然同是血病。故兼论之。以互相发明。盖
气迫血。则
逆而为吐衄。血
滞气。则凝而为疮疽。气迫血者。宜
破气以和血。血滞气者。宜
破血以和气。故吐衄宜
补血。
血旺则气平。诸疮宜
补气。气旺则血行也。至于既穿溃后。则
躯壳已有破损。与壅闭之证迥别。试看针功。
刺
期门泻肝。刺肺泻气。以一针之孔。尚能
大泻脏气。况溃脓之孔甚大。其能大泻内气可知矣。故凡溃
后。宜大
补元气。不似吐衄。乃气
盛血虚。只宜滋血以
平气。而不宜助气以动血也。然疮溃之余。亦有瘀热
未清者。亦不得骤用
温补。
吐血之后。亦有
元阳大虚者。又不得拘守清凉。故吐血家。审其血亡。而气亦随
亡。与
阳气不能摄血者。十全养荣归脾参附等汤。亦所宜用。
疮家溃后。固为必需之方。而亦有余毒未尽。
诸上方又其所忌。医者
不容执一。
诸疮
内治。初起肿硬。总宜散血。
仙方活命饮主之。
恶寒无汗。加
麻黄。
发热心烦。加老连
石膏。
大便燥结。加
大黄。疮肉顽梗黯滞。乃
阴证结毒。无气以发之也。加
桂枝尖
生姜大枣。疮内平塌不起。以及走散。恐毒内
攻。加黄大枣生姜。盖血凝于
气分之际。血行则气行。故以破血为主。是善
调气之法也。若吐衄。则是气
乘乎
血分之内。气降则血降。当以破气为主。一内一外。反观自知。
诸疮调脓。宜以
托里消毒散为主。盖血既凝而不化。则须补气以与之战。使蒸腾腐化。托令速溃。以疮乃
血凝气分之病。惟恐
气不足以化之。故宜补气而制血。若吐衄。则是气乘血分。惟恐
气逆而血升。故宜平
气以调血。与此不同。
诸疮既溃。属于
虚损。宜固元以
益气。内补
黄汤主之。又审脓干者。其气虚。盖气既是水。气不足。故水少
而干。且气既不足。则不能送脓外出。故留滞而结脓管。黄
建中汤。重加银花赤豆芽
当归治之。若脓清
者。是
血虚。脓为血所化。血少故脓清。
当归补血汤主之。
炙甘草汤。加黄亦治之。
养荣汤。亦治之。
又曰。溃后属虚。然亦有瘀未化尽者。仍不得
峻补以留毒。内服托里消毒散。外用
乌金膏化之。此如
失血
虚中夹瘀。亦不得
关门逐贼。溃久而仍有脓管者。尤宜用乌金膏化之。若徒生其口。
内毒攻发。终不愈也。
此如
干血痨。内有
干血。非去其干血。而新血亦不能生。皆
虚中夹实。治血则
虚虚。补虚则实实。未易疗治。
只得
攻补兼施。以尽人事。
又曰。吐血止后。宜补血以调气。疮疽溃后。宜补气以生血。吐衄在血分。气实血虚也。疮疽在气分。血实气虚也。
外治之法。消肿宜
远志膏。用
远志酒煮捣敷。及
金黄散。化腐去瘀。宜
巴豆炒黑研点。名乌金膏。
田螺捻子
亦佳。生肌宜
乳香没药为末。名
海浮散。再加
珍珠。
化腐生肌散。亦佳。
治疮之法。此不足以尽之。兹不过举
外证以勘内证。明于诸疮之血。而吐衄之血乃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