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证论》
书名:血证论朝代:清作者:唐容川时间:公元1884年

[卷三] 疮血

    疮者。血所凝结而成者也。或者寒凝。或者热结。或者风肿。或者湿郁。总是凝聚其血而成。初起总宜散血。 血散则寒热风湿。均无遗留之迹矣。其继则调脓化毒。此即吐脓条内所言。瘀血化脓之义。治宜托里。使 气达疮。所以蒸血成脓。盖疮之成。由于血结。脓之成亦由血化。血何以能化成脓。得气之蒸。而腐化成脓 也。气即是水。吾已论之屡矣。惟其气即是水。故血随气化。亦变为水。不名为水而名脓。以其由血所化。较 水更浓耳。毒既化脓。自不内攻。方其未溃。气虚者难于蒸化。及其既化。虽气实者。亦随脓渗泄。而转为气 虚矣。法宜固元以大补其气。此与本书内证。原不干涉。然同是血病。故兼论之。以互相发明。盖气迫血。则 逆而为吐衄。血滞气。则凝而为疮疽。气迫血者。宜破气以和血。血滞气者。宜破血以和气。故吐衄宜补血。 血旺则气平。诸疮宜补气。气旺则血行也。至于既穿溃后。则躯壳已有破损。与壅闭之证迥别。试看针功。 刺期门泻肝。刺肺泻气。以一针之孔。尚能大泻脏气。况溃脓之孔甚大。其能大泻内气可知矣。故凡溃 后。宜大补元气。不似吐衄。乃气盛血虚。只宜滋血以平气。而不宜助气以动血也。然疮溃之余。亦有瘀热 未清者。亦不得骤用温补吐血之后。亦有元阳大虚者。又不得拘守清凉。故吐血家。审其血亡。而气亦随 亡。与阳气不能摄血者。十全养荣归脾参附等汤。亦所宜用。疮家溃后。固为必需之方。而亦有余毒未尽。 诸上方又其所忌。医者不容执一。 诸疮内治。初起肿硬。总宜散血。仙方活命饮主之。恶寒无汗。加麻黄发热心烦。加老连石膏大便燥结。加 大黄。疮肉顽梗黯滞。乃阴证结毒。无气以发之也。加桂枝生姜大枣。疮内平塌不起。以及走散。恐毒内 攻。加黄大枣生姜。盖血凝于气分之际。血行则气行。故以破血为主。是善调气之法也。若吐衄。则是气 乘乎血分之内。气降则血降。当以破气为主。一内一外。反观自知。 诸疮调脓。宜以托里消毒散为主。盖血既凝而不化。则须补气以与之战。使蒸腾腐化。托令速溃。以疮乃 血凝气分之病。惟恐气不足以化之。故宜补气而制血。若吐衄。则是气乘血分。惟恐气逆而血升。故宜平 气以调血。与此不同。 诸疮既溃。属于虚损。宜固元以益气。内补黄汤主之。又审脓干者。其气虚。盖气既是水。气不足。故水少 而干。且气既不足。则不能送脓外出。故留滞而结脓管。黄建中汤。重加银花赤豆芽当归治之。若脓清 者。是血虚。脓为血所化。血少故脓清。当归补血汤主之。炙甘草汤。加黄亦治之。养荣汤。亦治之。 又曰。溃后属虚。然亦有瘀未化尽者。仍不得峻补以留毒。内服托里消毒散。外用乌金膏化之。此如失血 虚中夹瘀。亦不得关门逐贼。溃久而仍有脓管者。尤宜用乌金膏化之。若徒生其口。内毒攻发。终不愈也。 此如干血痨。内有干血。非去其干血。而新血亦不能生。皆虚中夹实。治血则虚虚。补虚则实实。未易疗治。 只得攻补兼施。以尽人事。 又曰。吐血止后。宜补血以调气。疮疽溃后。宜补气以生血。吐衄在血分。气实血虚也。疮疽在气分。血实气虚也。 外治之法。消肿宜远志膏。用远志酒煮捣敷。及金黄散。化腐去瘀。宜巴豆炒黑研点。名乌金膏。田螺捻子 亦佳。生肌宜乳香没药为末。名海浮散。再加珍珠化腐生肌散。亦佳。 治疮之法。此不足以尽之。兹不过举外证以勘内证。明于诸疮之血。而吐衄之血乃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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