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虚劳死证
阴劳细数形尽死,阳劳微革
气脱终,枯白
颧红一侧卧,嗽哑
咽痛咯星红。
五脏无胃
为
真脏,形肉虽存不久停,一息二至名曰损,一息一至
行尸名。
大骨枯槁大肉陷,动作益
衰精
髓空,真脏未见一岁死,若见真脏克期凶。
喘满动形六月死,一月内痛引肩胸,身
热破肉尽脱,十日之内不能生。
真脏脉见
目眶陷,目不见人顷刻倾,若能见
人神犹持,
至
所不胜日时终。
【注】
阴虚之劳脉细数,则必形消着骨而后死者,阴主形也。
阳虚之劳脉微革,则不
待痿尽忽然而脱者,阳
主气也。五脏之脉无
和缓象,为无胃之真脏脉,即形肉虽存,亦
必不久于人世也。一息二至,损病之脉也。一息一至,行尸之脉也。
大骨,颧、肩、股、腰
之大骨也。大肉,头项、
四肢之大肉也。枯槁者,
骨痿不能支也。
陷下者,肉消陷成坑
也。动作
精神渐衰,真脏脉不见,期一岁死,若真脏脉见,遇所不胜之时日凶可期也。若
真藏脉不见,有是证者,喘满动形,六月而死;有是证者,五脏
内损,痛引肩胸者,一
月而死;有是证者,肉尽之处,皆枯燥破裂,谓之破,
身热不已,十日内死。真脏脉见,
目眶
下陷,视不见人,顷刻而死。若能见人,则神尚未去,至所不胜之日时而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