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辨诸疮总论
夫
恶疮,
诸痛痒疮,皆属于心;
诸湿肿满,皆属于脾。
心主血,脾主肉,
血热而肉湿,
湿热相合,浸淫不休,溃败肌肤,而诸疮生矣。然有辨焉,如疥癣
瘾疹之属,
怫郁气血,在
皮肤腠理间者,可以表而散,《
内经》有谓汗之则疮已是矣。若怫郁气血在
肌肉之分,外达
皮肤,作
寒热而生脓者;或
七情所招,或
膏粱之变,皆宜解
内热,不宜
发汗,仲景所谓
疮家
不可发汗,汗出则痉者是矣。一疮而有宜汗不宜汗之戒,盖热有浅深
表里故也。故疮在皮肤
,则当
因其轻而扬之,汗之浴之;外以
杀虫润燥,皆解凝结涎沫之药敷之。疮之在肌肉,则
当
因其重而减之,泻
经络之热,清凉气血;外以化脓
生肌膏贴之。疮在头巅,则当射而取之
,须
酒制寒凉剂,更以
风药升而上之;外以杀虫解热药敷之。明此三者,其于治疮,思过半
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