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论症治] 药忌
用药之法。如执
权衡。若大势已退。仍用悍怕之药。为诛伐无过。失
内经之旨矣。如
败毒散。有表症者宜
之。多则损气。
流气饮。
气结胸满者宜之。多则
败血。
内补十宣散。在冬月可助
内托之功。能移深居浅。然
燥荣泻卫之药太多。在夏月及虚之甚者。勿用。
五香散。
肿疡时用之。似有畅达之理。
溃疡时用之。则犯
重虚之戒。
护心散。能解丹石之毒。若不因此及老年病深症惫者。禁用。柳酥等丸。皆有砒、之辈。乃取
汗之峻剂也。治初起
寒热拘急疼痛脉沉细者。为毒瓦斯
内陷也。宜用。若
身热脉洪
及已溃者。禁与。玉枢
丹。为下毒之药。无取脓之功。而体虚者已成者。勿用。垣云。一经受病。止责其一经。不可
干扰余经。如流
气饮通行十二经。则诸经皆为所损矣。禁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