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分治部下(小疵)] 牙齿部
经络 当门为齿。上属
督脉。下属
任脉。两傍为牙。上属
足阳明胃经。下属
手阳明大肠经。夫牙者骨之
标而属肾。牙之生如木之栽于土也。如肠胃素有
湿热。上出于
牙龈之间。适被
风寒。或为饮冷所逼。则
湿热不得外发而作痛。乃
阳明病。非
少阴病也。是症以寒为标。故外用擦漱之药宜辛温。取其散寒开
郁。以热为本。故内服之药宜辛凉。取其散热清中。如
连翘汤之类。再火胜则痛必牵扯腮颧。加
石膏。风
胜则肿。加
防风。气胜则长。加
栀子。
气郁则胀。亦加栀子。痰胜则木。加
贝母。外以醋漱之。去其痰涎。泻其
风热。疳慝则黑。加
使君子肉。虫蚀则蛀。加
槟榔。外以
五灵脂汤化漱之以杀其虫。再
血虚则齿痒。肠胃
虚则
齿露。过于劳则齿浮。
肾虚则
齿豁。惟精固则
齿坚。又当随其症而用
滋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