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辨内伤饮食用药所宜所禁
内伤饮食,付药者,受药者,皆以为琐末细事,是以所当重者为轻,利害非细。殊不思
胃气者,
荣气
也,
卫气也,
谷气也,
清气也,资
少阳生发之气也。人之
真气衰旺,皆在饮食入胃,胃和则谷气上升。谷
气者,升腾之气也,乃
足少阳胆、
手少阳元气始
发生长,万化之别名也。饮食一伤,若
消导药的对其所
伤之物,则胃气愈旺,
五谷之
精华上腾,乃清气为天者也,
精气、神气皆强盛,
七神卫护,
生气不乏,增
益大旺,
气血周流,则百病不能侵,虽有
大风苛毒,弗能害也。此一药之用,其利溥哉。
易水张先生,尝戒不可用峻利食药,食药下咽,未至药丸施化,其标皮之力始开,便言空快也,
所伤之物已去;若更待一两时辰许,药尽化开,其峻
利药必有情性,病去之后,脾
胃安得不损乎?脾胃既
损,是真气元气败坏,促人之寿。当时说下一药,枳
实一两,
麸炒黄色为度,
白术二两,只此二味,
荷叶裹烧饭为丸。以白术苦甘温,其甘
温补脾胃之元气,
其苦味除胃中之
湿热,利腰脐间血,故先
补脾胃之弱,过于
枳实克化之药一倍。枳实味苦寒,泄
心下痞
闷,
消化胃中所伤。此一药下胃,其所伤不能即去,须待一两时辰许,食则消化,是先补其虚,而后化其
所伤,则不峻利矣。当是之时,未悟用荷叶烧饭为丸之理,老年味之始得,可谓神奇矣。荷叶之一物,
中央空虚,象震卦之体。震者,动也,人感之生足少阳甲胆也,甲胆者风也,
生化万物之根蒂也。《左
传》云∶“履端于始,”序则不愆。人之饮食入胃,
营气上行,即少阳甲胆之气也;其
手少阳三焦经,人之
元气也,手足经同法,便是少阳元气生发也。胃气、谷气、元气,甲胆上升之气,一也,异名虽多,止是
胃气上升者也。荷叶之体,生于水土之下,出于秽污之中,而不为秽污所染,挺然
独立。其色青,形乃
空,清而象风木者也,食药感此气之化,胃气何由不上升乎?其主意用此一味为引用,可谓远识深虑,
合于
道者也。更以烧饭和药,与白术协力,滋养谷气而补令胃浓,再不至内伤,其利广矣大矣!
若内伤脾胃,以辛热之物,酒肉之类,自觉不快,觅药于医者,此风习以为常,医者亦不问所伤,
即付之以
集香丸、
巴豆大热药之类下之,
大便下则
物去,遗留食之热性、药之热性,重伤元气,七神不炽,经云∶“热
伤气,”正谓此也。其人必无气以动而热
困,
四肢不举,
传变诸疾,不可胜数,使人真气自此衰矣。若伤生冷硬物,
世医或用
大黄、牵牛二味
大寒
药投之,物随药下,所伤去矣。遗留食之寒性、药之寒性,重泻其阳,阳去则
皮肤筋骨肉
血脉无所根据倚,
便为
虚损之证。论言及此,令人寒心。
夫辛辣气薄之药,无故不可乱服,非止牵牛而已。《至
真要大论》云∶
五味入胃,各先逐其所喜攻。
攻者,克伐泻也。辛味下咽,先攻
泻肺之
五气。气者,真气、元气也。其牵牛之辛辣猛烈,夺人尤甚,
饮食所伤,肠胃受邪,当以苦味泄其肠胃可也,肺与元气何罪之有?夫牵牛不可用者有五,此其一也。况
胃主血
所生病,为物所伤,物者,有形之物也,皆是血病,血病泻气,此其二也。且饮食伤于
中焦,止
合克化,
消导其食,重泻
上焦肺中已虚之气,此其三也。食伤肠胃,当
塞因塞用,又
寒因寒用,枳实大
黄苦寒之物,以泄有形是也,反以辛辣
牵牛散泻真气,犯
大禁四也。殊不知《
针经》第一卷第一篇有
云,外来
客邪,
风寒伤人
五脏,若误泻胃气,必死,误补亦死。其死也,无气以动,故静;若内伤脾
胃,而反泻五脏,必死,误补亦死。其死也,
阴气有余,故躁。今内伤肠胃,是谓
六腑不足之病,反泻上
焦
虚无肺气;肺者,五脏之
一数也,为牵牛之类朝损暮损,其元气消耗,此乃暗里折人寿数,犯大禁五
也。良可哀叹!故特着此论并方,庶令
四海闻而行之,不至夭横耳!此老夫之用心也。
胃气岂可不养,复明
养胃之理,故经曰,
安谷则昌,
绝谷则亡。水去则荣散,谷消则卫亡,荣散卫亡,
神无所根据。仲景云∶水入于经,其血乃成;谷入于胃,
脉道乃行。故血不可不养,胃不可不温,血温
胃和,荣卫将行,常有天命。谷者,身之大柄也,《书》与《
周礼》皆云∶金木
水火土谷,惟修以奉养
五脏者也。内伤饮食,固非细事,苟妄
服食药而轻生损命,其可乎哉!《
黄帝针经》有说∶胃
恶热而喜
清冷,
大肠恶清冷而喜热,两者不和,何以调之?伯歧曰∶调此者,饮食衣服,亦欲适
寒温,寒无凄怆,
暑无
出汗;饮食者,热无灼灼,寒无,寒温中适,故气将持,乃不
致邪僻也(详说见于
本经条下)。
是必有因用,岂可用俱寒俱热之食药,致损者与?!
《
内经》云∶内伤者,其
气口脉反大于
人迎,一倍二倍三倍,分经用药。又曰∶上部有脉,下部无
脉,其人当吐,不吐者死。如但食不纳,
恶心欲吐者,不问一倍二倍,不当正与
瓜蒂散吐之,但以指或
以物探去之。若所伤之物去不尽者,更诊其脉,问其所伤,以食药去之,以应塞因塞用,又谓之寒因寒
用,泄而下降,乃应
太阴之用,其中更加升发之药,令其元气上升,塞因塞用,因曲而
为之直。何为
曲?乃
伤胃气是也。何为直?因而升发胃气是也。因治其饮食之内伤,而使生气增益,胃气完复,此乃
因曲而为之直也。
若根据分经用药,其所伤之物,
寒热温凉,生硬柔软,所伤不一,难立定一法,只随所伤之物不同,
各立法治,临时加减用之。其用药又当问病患从来禀气
盛衰,所
伤寒物热物,是喜食而食之耶,不可服
破气药;若乘饥困而食之耶,当
益胃气;或为人所勉劝强食之,宜损血而
益气也。诊其脉候,伤在何
脏,方可与对病之药,岂可妄泄天真生气,以轻丧身宝乎?且如先食热物而不伤,继之以寒物,因后食致
前食亦不消化而伤者,当问热食寒食孰多孰少,斟酌与药,无不当矣。喻如伤热物二分,寒物一分,则当
用寒药二分,热药一分,相合而与之,则荣卫之气必得周流。更有或先饮酒,而后伤寒冷之食,及伤热食,
冷水与冰,如此不等,皆当验其节次所伤之物,约量寒热之剂分数,各各对证而与之,无不取验。自忖
所定方药,未敢便为能尽药性之理,姑用指迷辨惑耳,随证立方,备陈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