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外科理例朝代:明·嘉靖二年作者:汪机时间:公元1368-1644年
[卷一] 背上九处不可病痈五
第一入
发际为
玉枕。亦为
舌本。第二
颈项节。第
三椎为
崇骨。第四
大椎为
五脏。第五脊
边
肺俞穴。第六
夹脊两边(
膈俞及
肝俞。)第七
脊骨两边
肾俞二穴。第八后心
鸠尾。第九鸠尾
附正面
五处。不可患痈。
第一喉骨为垂膺。第二当胸为
神舍。第三心鸠尾。第四当两乳穴。第五脐下二寸为
肠屈
附侧面三处。不可患痈。
耳下近耳后
牙车尖央
陷中为喉脉一穴。当膊下一穴为
肩骨。
承山上三寸一穴肠。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