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科理例》
书名:外科理例朝代:明·嘉靖二年作者:汪机时间:公元1368-1644年

[卷一] 论恶肉四十二

    恶肉者。腐肉也。痈疽溃后。腐肉凝滞。必须去之。推陈致新之意。若壮者筋骨强盛。 充溢。真能胜邪。或自去或自平。不能为害。若年高及怯弱之人。血液少。肌肉涩。设或留 而不去。则有烂筋腐肉之患。一夫人取之及时。而新肉早生。得以全愈。一人去之稍迟。几 致不救。一人取之失期。大溃而毙。尝见腐肉既去。虽少壮者不补其气血。亦不能收敛。若 怯弱者不取恶肉。不补养气血。未见其生也。 腐肉可用手法去之。或用雄黄轻粉敷之。蠹肉努出。用远志末酒调涂之。(又法)息肉乌头五钱。苦酒三升。浸渍三日洗之。日夜三四次。诸疮肉。如蛇出数寸。硫黄末敷之 即缩。脓溃后蠹肉不腐。亦用硫黄、轻粉敷之。四围仍有肿处。用毫针烧赤刺之。约一米 深。红肿则缩。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