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论精血八十七
夫
月水之为物。乃
手太阳手少阴二经主之。此二经相为
表里。在上为乳汁。下为月水。
络之余气。苟外无
六淫所侵。内无
七情所伤。脾胃之气壮。则冲任之气盛。故为月水。适时
而至。然
面色痿黄。
四肢消瘦。
发热口干。月水过期且少。乃
阴血不足也。非有余瘀之症
。宜以滋养血气之剂。徐而培之。则
经气盛而
经水自根据期而下。
又云。精未通而御女以通其精。则
五体有不满之处。异日有难状之疾。阴已痿而思色以
精。则精不出而内败。
小便道涩而为淋。精已耗而复竭之。则
大小便道牵疼。愈疼则愈欲大
小便。愈便则愈疼。女人
天癸既至。逾十年无男子合则不调。未逾十年思男子合亦不调。不
调则旧血不出。新血误行。或溃而入骨。或变而为肿。或虽合而难子。合男子多则沥枯虚。
又
产乳众则
血枯杀人。观其
精血。思过半矣。又曰。夫人之生以血气为本。人之病未有不先
伤其
气血者。世有
室女童男。积想在心。思虑过当。多致
劳损。男子则神色先散。女子则月
水先闭。何以致然。盖忧愁思虑则伤心。
心伤则
血逆竭。血逆竭则神色先散。而月水先闭也
。火既受病。不能
营养其子。故
不嗜食。脾既虚则
金气亏。故发嗽。嗽既作。
水气绝。故四
肢干。木气不充。故多怒。鬓发焦。筋
骨痿。俟
五脏传遍。故卒不能死。然终死矣。此一种
于劳中最难治。盖病起于五脏之中。无有已期。药力不可及也。若或自能改易心志。用药扶
接。如此则可得
九死一生。
又云。室女月水久不行。切不可用
青蒿等凉剂。医家多以室女
血热。故以凉药解之。殊
血得热则行。冷则凝。(
养生必用方)言之甚详。此说大有理。不可不知。若
经候微少。渐渐
不通。手
足骨肉烦疼。日渐羸瘦。渐生
潮热。其脉微数。此由
阴虚血弱。阳往乘之。少水不
能灭盛火。火逼水涸
亡津液。当养血
益阴。慎勿以
毒药通之。毒药悍。甚助
阳火。阴血得
之则妄行。脾胃得之则愈虚。惟宜
柏子仁丸、
泽兰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