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外治法] 手法释义
摸法 摸者,用手细细摸其所伤之处,或
骨断、
骨碎、骨歪、骨整、骨软、骨硬、
筋强、筋柔、筋歪、
筋正、
筋断、筋走、筋粗、
筋翻、筋寒、筋热,以及
表里虚实,并所患之新旧也。先摸其或为
跌仆,或为错闪,
或为打撞,
然后根据法治之。
接法 接者,谓使已断之骨,合拢一处,复归于旧也。凡骨之跌伤错落,或断而两分,或折而
陷下,
或碎而散乱,或岐而旁突,相其情势,
徐徐接之,使断者复续,陷者复起,碎者复完,突者复平。或用
手法,或
用器具,或手法、器具分先后而兼用之,是在医者之通达也。
端法 端者,两手或一手擒定应端之处,酌其重轻,或从下往上端,或从外向
内托,或直端、斜端也。盖
骨离其位,必以手法端之,则不待旷日迟久,而骨缝即合,仍须不偏不倚,庶愈后无长短不齐之患。
提法 提者,谓陷下之骨,提出如旧也。其法非一,有用两手提者,有用绳帛系高处提者,有提后用
器具辅之不致仍陷者,必量所伤之
轻重浅深,然后施治。倘重者轻提,则病莫能愈;轻者重提,则旧患虽去,
而又增新患矣。
按摩法 按者,谓以手往下抑之也。摩者,谓徐徐揉摩之也。此法盖为
皮肤筋肉受伤,但肿硬
麻木,而
骨未断折者设也。或因跌仆闪失,以致骨缝开错,
气血郁滞,为肿为痛,宜用按摩法,按其
经络,以通郁闭之
气,摩其壅聚,以
散瘀结之肿,其患可愈。
推拿法 推者,谓以手推之,使还旧处也。拿者,或两手一手捏定患处,酌其宜轻宜重,缓缓焉以复其
位也。若肿痛已除,伤痕已愈,其中或有
筋急而转摇不甚便利,或有筋纵而运动不甚自如,又或有
骨节间微有
错落不合缝者,是伤虽平,而气血之流行未畅,不宜接、整、端、提等法,惟宜
推拿,以
通经络气血也。盖人
身之
经穴,有
大经细络之分,一推一拿,视其虚实酌而用之,则有宣通补泻之法,所以
患者无不愈也。
以上诸条,乃
八法之大略如此。至于临证之
权衡,一时之巧妙,神
而明之,存乎其人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