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亢害承制
人
受气以成形,气失其平则成病,故
肝木太旺则肝亢矣。肝亢则害脾,脾害则不能生金
而防水,故木亢则金水亦俱伤。斯时当以扶金为要,金扶则木制而木平,木平则能和土而水不泛
,金得生矣。若
肺金太旺,则肺亢矣,肺亢则不能生水而害木,木病则脾亦损。斯时当扶火
以制金,火旺则金暖而平,金平则能生水而制木,木和则无伤于脾矣。又若脾胃过于
湿热,
饮食思虑,则脾胃之气亢,
脾土亢,则伤肾而不能生金,金弱则水之化原绝,而肾益衰。期
时当疏木以制土,土平则金水俱平矣。又如肾亢则水泛,泛则水失其流行之道,而不能生木
,木伤则
邪干于土,而脾胃亦伤,故当补火以生脾,脾旺则水有所制而平矣。火亢、水亢、
木亢、金亢,一有所亢,皆不能无累于脾,脾有累,则后
天气伤,后天伤,则
先天不能成其
生生之气,治宜用
纳气法。盖
胃气为中土之阳,
脾气为中土之阴,脾不得胃气之阳,则多下
陷,胃不得脾气之阴,则无以转运,而不能输于
五脏,脾既不输,则心亦无以奉生而化赤,
心不化赤,则
心火弱不能制肺金,金既无制,则下降之令不行,于是五脏中失其和平者多矣
。夫脾气由心而至肺,肺
得气而行下降之令,入心为血,入肝入脾亦为血,入肾为精,自入
为液。五脏和则能互为生克,
相生相克,相制相化,而无过与不及之病,所谓气得其平也。
其不能平者,或因
六气之感,则
外伤而不平,或因饮食
劳倦欲事
七情,则
内伤而不平,不平
于先天者,必伤于后天,伤于后天者,必害于先天,一有所
伤害,则多气不纳肾之患。故医
者必先审其起病之由,而察其何脏亢?何脏弱?亢者则以所承制之,盖子能报父仇也。弱者则
以
生化求之,盖制则能生化也。而以脾为要,盖五脏之气,皆能奉脾土归气于先天之原,万
万物赖阳而生,从土而发,土不得阳,则不能制水,水无以生化,则反来侮土,土自救
无暇,焉能复生金乎?金水寒则坚滞而不能生化,虽有微火,亦不明也,岂能化金水之寒乎?急宜
桂附姜参救之,盖阳者
胃脘之阳也,救之而不愈者有之,未有不救而能自生者也。(炳章按
∶胃中为冲和之气,故能化物,若
燥热则为偏驳之气矣,且古人以胃为
阳土,最喜清润,何
能受桂附之辛燥乎?唯脾土
寒湿者,与之相宜耳。)
古人云∶泻其有余,因不足者泻之。补其不足,因有余者补之。何以言之?假使木气盛
者,由
肺气有亏,当泻南方以制肝,使火不
相克,则肺自清矣。若金不足而火盛,火盛则水亏,
脾土因亢而不生,当
补脾以养金,
滋阴以降火,则水自生而血自长,土常不足,再无有余。
(炳章按∶然则古人又有
敦阜之说,何以通之?)
气血以冲和为上,偏胜者乃邪胜也,非气血有偏胜也。泻其有余,是泻邪也。以
邪气反
胜,
正气不足,当却邪以卫正,补其不足,是补正也。因正气不足,邪从虚入,当
扶正以却邪。
气血均平,邪从何入?气有余者非言气之有余,而言火之有余也。因血不足,气过盛则化而
为火,五脏空虚,烧灼
真阴,为害甚大。夫人之一身,气以血为主,血以气为先。
血以气为先,故当
补血中之气。四物加
肉桂,
血热者不宜。气以血为
主,则当
补气中之血,保元加血药,
治病不可忘血,亦不可忘气。忘血则
四肢不能用,脾无
统也;忘气则体无管摄,肺无主也。气血互相周流,生生不息。和平之药,疏畅气血,宜多
不宜少;
寒热之药,不过却病,宜少不宜多,多则伤脾胃,切宜谨慎。
虚中有实,正虚便生
实邪,实中有虚,邪实皆由本虚,故实者以泻为补,虚者以补为泻,总不外亢则害,承乃制
之道也。(炳章按∶数语格言,放手桂附,开口芩连者,切宜记之。)
水者所以生木也,水泛则木浮,必得
土克水而后能生木,木者所以生火也,木盛则自焚
,必得
金克木而后能生火。
火生土,火炎则土燥,必得
水克火而后能生土。
土生金,土重则金埋,
必得
木克土而后能生金。
金生水,金寒则水冷,必得
火克金而后能生水。此生克
制化之道也
五行不克则不生,在五脏亦然。人徒知克我者为
贼邪,而不知克我者为夫也。盖女无夫
则不生,五脏无克亦不生,如
水生木,木不生于江湖河海而生于浓土,土克水而生也。故
相生之
道,人皆知之,相克之义,举世莫知。经云∶承乃制,制则生化,有志歧黄者,宜详味焉。
气运之理,非一言能尽,大端要知
五运属地,六气属天。故五运
有过不及,而生病多在
有形之血肉筋骨,六气之有过不及,而生病多在无形之气。其过与不及,则会
主气客气,
主运客
运之五行生制旺衰而论。如主克客,客克主,或运克气,气克运,或一克三,三克一,其生
化之异,亦如克之彼此多寡也。其间又有
主客运气,相助相解之不同,太过不及
平气之不一
。总之,当其位值其时则正,非其位违其时则邪,如政恒其德,无过不及,则虽克我者亦同
化,故不恒其德,则有过有不及,有余而往,不足随之,随往随动,动则成败倚伏生焉。有
胜则必有复,则虽我克我生者,亦必来复,既有
胜复则病生,病之浅深
轻重生死之期,则再
察其人之本原,或相需,或相背,以定其止发。至于用药,又当详当
时气运中,何运何气为
害伤人,
然后定夺,不得豫以一定之法,该其细也。(王胥山曰,运气之详载于书传者,所
谓一定之法也,但亦只明其大略而已。至于
气化迁流则有常变之殊,
盛衰之别,先后之异,
真伪之杂,细微反复之间,未经一一指示,
神明变通之道,全在学人深思而自得之,勿为纸
上
陈言所印定则善矣。慎斋谓须详当时气运中,何运何气为病伤人,当时二字大宜着眼,慎
经曰∶
寒暑燥湿风火,天之
阴阳也,
三阴三阳上奉之;木火土金水,地之阴阳也,
生长
化收藏下应之。三阴三阳者,六气也,地也而本乎天;
生长化收藏,五运也,天也而本乎地。辰
戌年,
太阳奉寒;寅申年,
少阳奉暑;卯酉年,
阳明奉燥;丑未年,
太阴奉湿;巳亥年,厥
阴奉风;
子午年,
少阴奉火。本乎天者,始于天而还复于天,故曰上奉。甲己之年化应土,
乙庚之年收应金,丙辛之年藏应水,丁壬之年生应木,戊癸之年长应火,本乎地而还应于地
,故曰下应。总之,
五运六气,本一气也,而有阴阳升降,相生相制之义,故有
天干地支十
与十二之殊,亦遂有
水火木金土,
风寒暑湿燥火五与六之别,其实不过一气,升降上下于天
天元纪曰∶所以欲知天地之阴阳者,应天之气,动而不息,故五岁而右迁;应地之气,
静而守位,故六期而环会。盖五运起于甲,终于癸,甲与己合为土,乙与庚合为金,丙与辛合为
水,丁与壬合为木,戊与癸合为火。每岁一运,五岁则金木水火土五行,每岁一迁,由左而
之右,所谓地道右旋也。六气则子午为
君火,丑未为湿土,寅申为
相火,卯酉为燥金,辰戌
为寒水,已亥为风木,本于天而流行于地,地位乎中,乘天之运,以为营运气化者也,故六
运
循环而定位也。然六气本天也,五运本地也。本在地则用在天,故动而不息;本在天则用
在地,故静而守位,此五运六气阴阳天地体用互为动静也。故知体而不知用,知用而不知
体,则于五运六气之动静,犹未明也。未明五六相需动静之机,则治病用药多差矣。凡五岁
之中,当辨其过与不及之殊,五六相生相克比和之别,则体用分明,强弱
了了,生死病安之
道,即五年十年之内,俱可
预期也。能预期者,能预推五年十年之气化也。六气定,五运迁
,人身之气血盛衰生死,亦随之转流而无差也。若其人真元完固无损者,
则能不随之而转流,故人贵保元,而治病者,亦以保
元气为首务也
。人病
时行之证,是感一时之气也。如子午年君火
司天,则人必多暑伤者矣。然
暑气虽一,
而人之禀气不同,则受病亦异。人但知医病,未知医天。六气在外则为天,在内则为
人中之
天,即知医天,恐亦不能医人中之天也,医云乎哉!
五运六气俱右旋,倘迁入地而
左旋则为逆,所谓子能令母实也。如辰戌年寒水司天,司
天者
寒水而
化燥金则实,
金实则左迁,至湿土,入地而逆转矣,能无病乎?故辰戌年有湿土之病
,当以润药治之。盖润者水也,水行则湿土得流,有生金之功,无实金之弊矣。此天逆而入
地,药顺而违天也。司天主一年天气,如子午年,君火司天,则一年之天气,无非君火司事
。丑未年湿土司天,则一年之天气,无非湿土司事。除司天外。其左右间则为客气矣。分上
下半年者,不过上半年为天气之升,下半年为
地气之降。
在泉者地气用事也。总之子午丑未
岁,则本乎天者君火也,湿土也;本乎地者燥金也,寒水也。本乎天者气也,本乎地者血也
。故子午年
气病当清,血病当润;丑未年气病当燥,血病当温也。余以类推。
凡人一身,自首至足,皆有
经络联之,无断而不接之处,但其中有五行之别。凡五行经
络,遇其所生则为根,遇其所克则隐伏,遇其所属则为表为枝。如
肺脉起自
中焦,中者土也,土
生金,故起于此。其络循胃口,胃亦土也。譬如瓜藤然,其老根则本也,其节遇土,复生小
根,遇木则生枝果。肺络
大肠,大肠为金之表,如木之枝;肺为金之里,如木之本。人之首
,人之
根本,故五脏经络皆倒垂,粗者为经,细者为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