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阳虚三夺统于脾
就
阳虚成劳之统于脾者言之,约有三种∶曰
夺精,曰夺气,曰夺火。气为阳,火者,阳
气之
则火与气相次俱竭。此夺精之兼火与气也。劳役辛勤太过,渐耗
真气。气者,火之属,精之
用。气夺,则火与精连类而相失。此夺气之兼火与精也。其夺火者,多从夺精而来,然亦有
多服寒药,以致命火衰弱,
阳痿不起者。此三种之治,夺精、夺火主于肾,夺气主于脾。余
何为而悉统于脾哉?盖阳虚之症,虽有夺精、夺火、夺气之不一,而以
中气不守为最险。故
阳虚之治,虽有填精、
益气、补火之各别,而以急救中气为最先。有形之
精血,不能速生;
无形之真气,所宜急固。此益气之所以切于填精也。回衰甚之火者,有相激之危;续清纯之
气者,有冲和之美。此益气之所以妙于益火也。夫气之重于精与火也如此,而
脾气又为诸火
之原,安得不以脾为统哉?余尝见阳虚者,汗出无度;或盛夏裹绵;或
腰酸足软而成痿症;
或
肾虚生寒,木实生风,脾弱滞湿,腰背难于俯仰,股不可屈伸,而成痹症;或
面色皎白
,语音轻微。种种不一,然皆以胃口不进饮食,及脾气不化为最危。若脾胃稍调,形肉不脱
,则神气精血可以次第而
相生,又何有
亡阳之虞哉?此阳虚之治,所当悉统于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