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劳嗽症论
余于
劳嗽症,尝列四候以为准。夫四候者,肺有伏逆之火,膈有胶固之痰,皆畏非时之
感,胸多壅塞之气。然此四候,以
肺火伏逆为主,余
三候则相因而至。盖肺为
五脏之天,司
治节之令,秉整肃之化,外输精于
皮毛,内通调乎
四渎。故饮食
水谷之精微,由
脾气蒸发以
后,悉从肺为主,上荣
七窍,下封
骨髓,中和
血脉,油然沛然,施于周身,而何痰涎之可成
哉?惟肺为火薄,则治节无权,而
精微不布于上下,留连膈膜之间,滞而为痰,痰老则胶固
而不可解,气无以宣之也。又
肺主皮毛,外行
卫气,气薄而无以卫外,则
六气所感,怯弱难
御,动辄受损,则本病而复标邪乘之。或本火标风,则风助火势,而清火易滞其气,驱风必
燥其营;本火标寒,则寒火结聚,而散寒则火煽,降火必寒收;本火标暑,则暑火
同气;本
火标湿,则
湿火交煎。
虚劳一遇此等标邪触发,或兼
伤寒,或兼疟痢,必至轻者重而重者危。故
于时已至而气未至,时未至而气先至,或至而太过、至而不及等,皆属
虚风贼邪,所宜急防
之也。胸者,心肺交加之部,火炎攻肺,而气不得以下输,则气多壅塞,尤不当以
宽胸理气
之剂开之。总之,
肺气一伤,百病蜂起,风则喘,痰则嗽,火则咳,血则咯,以清虚之脏,
纤芥
不容,难护易伤故也。故于
心肾不交之初,火虽乘金,水能救母,金未大伤者,预当防
维清肃之令,以杜其渐,而况劳嗽已成,可不以保肺为治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