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科补要》
书名:伤科补要朝代:清作者:钱潢时间:公元1808年

[《灵枢经》骨度尺寸] 背部

    膂骨以下至尾二十一节,长三尺(膂骨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内巨。人之所以能负任者 ,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节,今云二十一节者,除项骨三节不在内也) 腰围四尺二寸 按∶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通折三尺。上七节各长一寸四分一厘,共九寸八分七厘 。中七节各一寸六分一厘,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第十四节与脐相平, 下七节各一寸二分六厘,共八寸八分二厘。共二尺九寸九分六厘,不足四厘者,有零未尽也 。直寸根据此,横寸用中指同身寸法。脊骨内阔一寸,凡云第二行;挟脊一寸半,三行。挟脊 三寸者,皆除脊一寸外,净以寸半三寸论。故在二行当为二寸,在三行当为三寸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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