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痨瘵第四] 痨瘵各疰论
夫
骨蒸,半卧半起之谓复连,内传
五脏之谓
尸注、
劳注、虫注、热注、冷注、
食注
、
鬼注。疰者,注也。自上
注下,与前人
相似,故曰注,(注、疰皆蛀也,如虫之蛀,即谷飞为
虫之义也。注易之说本于巢氏,似为协。)言其变有二十二种,或三十六种,或九十八种,
令人沉沉
默默,
寒热盗汗,
梦与鬼交,
遗泄白浊,或腹中有块,或脑后两边有
结核,
咳嗽脓
血,下痢羸瘦,死而
传注,甚至灭门。更有
飞尸、
遁尸、寒尸、丧尸、
尸疰,谓之五尸。人
为其疰者,不自知所苦,虽有
狸骨、
獭肝、
天灵盖等方,未尝效也。惟崔氏
灸法,早用有济
。
若寒热
自汗,
面白目干,
口苦,
神昏,
善恐,不能独卧,传在肝也。若寒热
面黑,鼻燥
,
善忘,
大便秘泻,口舌生疮,传在心也。若寒热
面青,唇黄,
舌本硬强,言语不出,饮食无味
,羸瘦吐涎,传在脾也。若寒热
面赤,鼻白,
干燥毛折,咯嗽喘急,吐涎脓血,传在肺也。
若寒热面黄,
耳焦,脚
酸痛,
小便白浊
遗沥,
腹痛,传在肾也。以上陈临川先生,未有治
法。
立斋云∶前证诚然有之,故葛仙翁用獭肝一具,
阴干,杵末,水下
方寸匕,日三服,未
愈再服。宋宣和间,一法师善考讯鬼怪,时一妇以疾投状,既而如有鬼
祟所附曰∶非我为患,乃病患命自衰耳,渠今已
成虫食肺,
故令
吐血、
声嘶。又屡讯彼所畏何物,云以獭爪为末,酒服之,则去矣。患家如其言,则愈
。獭爪即獭肝之类与?元珠云∶虫瘵多有互相
传染,甚至绝户,此乃冤业相缠及
风水所致,
虽有符文法水下虫之方,虫去而人亦亡。但能平素保养,或可希免。《救生微旨》云∶
益气
补肺,益精补肾,皆资其
化源也。盖人之
精血常不足,加之数夺其精,资化失常,则
胃气不
固,
精气滑脱,不能上接
阳气,故
头重,或气弱食少,
元气下陷,脉微外散欲绝而虚洪,或
见损脉,总属元气不足,非有
外感贼邪之证也。
立斋尝治一妇,素勤苦,因丧子(
肺病),饮食少思(
脾病,)忽吐血甚多(
心病)而自止,此后
每劳则吐数口。瘵症已具,
形体甚倦。午前以
补中益气汤滋其脾肺,午后以
归脾汤养其心脾
,送
地黄丸滋肾而愈。(肺病、脾病、心病六字原注。)
又一女子患前症,反其唇,视有白点,此虫蚀肺也。余曰∶急寻獭肝治之。不相信,果
咯脓而殁。反闻其兄弟三人皆夭于此症。大凡
久嗽,当视其两唇,若上唇有点,虫蚀上部,
下唇
有点,虫蚀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