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部药队 〔补心次将〕] 白芍药
〔害〕酸寒收敛,凡胃弱
中寒作泄,腹中
冷痛,及胃中觉冷等症,当禁。
伤寒病在
上焦
之阳
结忌用,
血虚有热者宜之。产后酒炒用,又曰产后忌用。
丹溪曰∶以其酸寒,伐
生发之气也。必不得已,酒炒用之可耳。时珍曰∶产后
肝血已虚,
不
可更泻也。恶
芒硝、
石斛,畏
硝石、
鳖甲、
小蓟,反
藜芦。
案∶
肝脏病
患者,不宜大量长期服用。
朱颜注。
〔利〕苦酸微寒,敛肺而
凉血,制肝以安脾。
心主血,凉血故补心,酸收而守其液也。
及一
切血病。同
白术补脾,同参
补气,同归地
补血,同
川芎泻肝,同
甘草名
芍药甘草汤,止腹
痛。盖
腹痛,因
营气不从,逆于肉里故也。
〔
修治〕八九月取根
晒干,用竹刀刮去皮并头,锉切细,蜜水拌蒸。今多生用单瓣花者
入药
。用酒
炒制寒,醋炒行血。下痢
后重不炒用。多服则损人目。汗多人服之,亦损
元气,夭人
,为其淡而渗也。中寒者勿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