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用药寒热论
用药如用兵,补泻
寒热之间,安危生死之所系也,可不慎与?虽云目病非热不发,非寒
不止,此言夫火之大概耳。内有
阴虚、
冷泪、昏眇、
脱阳等症,岂可独言是火,而用寒凉也
今之庸医,但见目病,不识症之
虚实寒热,
辨别气血,惟用寒凉治之,殊不知寒药
伤胃损
血,是标未退而本先伤,至胃坏而
恶心,血败而
拘挛。尚不知省,再投再服,遂令
元气大伤
而变症日增,必
虚寒之症已的,始可投以温和之药,否则有抱薪救火之患。设是火症,投
以热药,其害犹速,不可不慎,大抵燥赤者清凉之,炎秘者寒凉之,阴虚者
温补之,脱阳者
温热之,然热药乃
回阳之法,寒药乃救火之方,皆非可以常用者。
外障者养血去障,
内障者
滋胆
开郁,故治火虽用芩、连、知、柏之类,制之必以酒炒,庶免寒润
泄泻之患,而寒热补
泻之间,又宜谅人禀受之浓薄,年力之
盛衰,受病之
轻重,年月之
远近,毋使太过不及,当
于意
中消息,如珠之走盘,如权之走秤,不可拘执,是为
良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