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增易景岳补、和、攻、散、寒、热、固、因八阵小引
补方之制,补其虚也。凡
气虚者,宜补其上,
人参、黄等是也。精虚者,宜补其下,
地黄、
枸杞等是也。
阳虚多寒,补而兼暖,附、桂、
干姜之属。
阴虚多热,补而兼清,天、
麦门冬、
芍药、生地之属。有气因精而虚,
当补精
化气,而辛燥之品非所宜。精因气而虚,当
补气以生精,而清凉之类万毋用。又有阳失阴离、水衰火泛,
须互相调燮。故善
补阳者,必于阳中求阴,阳得阴助则
生化无穷。善
补阴者,必于
阴中求阳,阴得阳升而泉源不
竭。总而言之,以
精气分阴阳,则
阴阳不可离,以
寒热分阴阳,则阴阳
不容紊。知缓知急,知趋知避,则不惟用
补,而八方之制皆可得而贯通矣。
和方之制,和其不和者也。盖病兼虚者,补而和,兼滞者行而和,兼寒者温和,兼热者凉和。和之为义大矣,
大难详说,略指其当和与否。如阴虚于下,
腰酸目暗,和以滋益,忌四苓、
通草、
石斛诸汤而渗。阴虚于上,目
赤
干咳,和以清润,忌
半夏、
苍术、
细辛等物而燥。阳虚于上,睑浮膈饱,和以补,
枳壳、浓朴、
木香、
槟榔禁
用。阳虚于下,精夺
视惑,和以固,
黄柏、
知母、栀仁、
泽泻勿投。
大便常泄意,水谷混融,以
牛膝、
车前、木
通、牵牛载利载滑,谬矣,当和以
微热。
表邪虽解,谓汗过阳衰,以
五味子、
酸枣仁、黄、
白术且敛且收,早
矣,当和以缓散。
气结实而迷闷,和以胶以膏,及甘腻食馔,恐滞而作痛,
经闭久而
发热,和以二冬、二地,或
黄芩、
黄连,愈凝而不行。诸动者不宜再动,
如胞紫睛红及崩衄,血动也。
睑弦烂及
痰嗽,湿动也。胀满喘急,气动也。
遗精盗汗,神动也。血动恶辛香,
湿动
恶寒苦,气动恶滞腻,神动恶散滑。凡
性味之不醇,皆所当慎,其刚暴者尽在不言而喻也。诸静者不宜再静,
如沉迟濡小,
脉静也。
神昏气怯,阳静也。肌体清冷,表静也。口腹
畏寒,里静也。脉静喜补益,阳静喜升生,
表静喜温暖,里静喜辛热。凡品性之阴柔,皆所不欲,其苦寒者又在不问可知也。是故阳主动,以动济动,火上
添油,不焦烂乎。阴主静,以静益静,雪上加霜,不
战栗乎。火在上,升而益炽。水在下,降而遂亡矣。已上所
论,未必尽皆
中节,然大旨悉寓于斯,不能当局主和,何医之云。
寒方之制,为除热也。据
古方书,咸谓黄连
清心,黄芩清肺,石斛、芍药清脾,
龙胆草清肝,黄柏清肾。今
之学人皆从此,是亦胶柱法也。夫寒物均能泻热,岂有泻此而不泻彼者。但当分其轻清重浊,性力
微甚,与阴阳
上下之热,相宜则善矣。如轻清者宜于上,枯芩、石斛、
连翘、
花粉之属是也。重浊者宜于下,
栀子、黄柏、龙
胆草、
滑石之属是也。性力之浓者能清大热,
石膏、黄连、
芦荟、
苦参、
山豆根之属。性力之缓者能清微热,元
参、
贝母、
桔梗、
地骨皮之属。
大黄、
硝石辈,去实郁之热。
木通、泽泻等,去
癃闭之热,兼攻而用。二冬、二
地、梨浆、藕汁,去
阴燥之热。黄、白术、人参、炙草,去阳虚之热,兼补而用。方书之分经投药,意正在此,
然未及发明其旨耳。外如东垣
升阳散火,此以表邪生热者设,不得与于斯论。
热方之制,为除寒也。寒之为病,有外来,有自生。如
风邪犯于肌表,生冷伤于脾胃,
阴寒中于
脏腑,谓之
外来,由来者渐,形见者微。都无所感,莫测其因,谓之自生。高
明之士,能以
二阳为
根本,常忧其衰败,无妄侵伐,则自来之寒与外来之寒皆在术中。是固有热方之备,以散兼
热者,散
寒邪也,以行兼热者,行寒滞也。以补兼热者,补
虚寒也。按症选方,间有不相投者,或未知宜忌耳。
如干姜能温中,亦能散表,呕泄
无汗者宜之,
多汗者忌。
肉桂能行血,善达
四肢,血滞多痛者宜之,
失血者忌。
吴茱萸暖
下元,
腹痛气凝者极妙,然莫妙于南沉。
肉豆蔻温脾肾,
飧泄滑利者最奇,终不奇于
硫磺。
胡椒温胃和
中,其类近于
荜茇。
丁香止呕行气,其暖近乎
砂仁。故纸性降善闭,能纳气
定喘,止滞浊
泄泻,
气短而怯者忌用。
附子性走不守,能救急
回阳,无处不到,非甘与润剂相济,太猛。再则气虚症用香窜,见血症用辛味,皆不利之
概也。虽然以热治寒,阴阳相制,不嫌纯一。若真寒者,略涉清凉便觉相妨,且宜急早图,维以望挽回。必待势
不得已,尽热投之,恐
阴气直中,
元阳潜脱,死灰不可复燃矣。比医每以
假热为
真火,并前论俱不讲究,没字之
碑利如匕首,不知杀人多少。
攻方之制,攻其实也。凡攻气者攻其聚,攻血者攻其瘀,攻积者攻其坚,攻痰者攻其急。
火邪正盛,攻之未
及,可以再进。攻之果当,不必杂补,盖杂补便相牵制。再进则火势乃衰。若病在阳攻阴,在阴攻阳,在表
攻里,
在腑攻脏,虚则实攻,真作假攻,此自撤藩屏,引贼入寇,谓之妄攻。妄攻者必先脱元,元脱不悟,死无日矣。
是故攻之一字,仁人所深忌,正恐其成之难,而败之易耳。至如
虚中有实,实中有虚,此又当酌其权宜,不在攻
上则古。
散方之制,散表邪也。如
麻黄、
羌活,峻散者也。
菊花、
紫苏,平散者也。细辛、
桂枝、
生姜,温散者也。防
风、
荆芥、
薄荷,凉散者也。苍术、
独活能走经,去湿而
散。
橘红、
前胡能
清气化痰而散。凡邪浅者忌峻,热多者忌温,气弱寒怯者忌凉平。热渴
烦躁,
寒热往来,喜柴
胡、
甘葛,而
呕吐泄泻者忌。寒邪在上,宜附子、芎,而
内热炎升者忌。如此之类,进退无常,要在运用者转
变入彀耳。若夫以平兼清,自成温散,以平兼暖,亦可
温经。宜温者散之以热,宜凉者散之以寒,当于各阵求之,
不可刻舟于此。
固方之制,固其泄也。如
久咳为喘,
气泄于上者,宜固肺。久遗成淋,
精脱于下者,宜固肾。
小水不禁固其
膀胱,大便不禁固其肠胃。汗泄不止于
皮毛固之,
血泄不住于荣卫固之。泪流须固乙癸,眵流须固土金。因寒而
泄者以热固,因热而泄者以寒固。然虚者可固,实者不可固,久者可固,暴者不可固。当固不固,溪流有时而涸,
不当固而固,曲突终始然薪也。故录固方,以固不固。
因方之制,因其相因为病,而可因药而治也。如
疔疽之毒可拔也,独不可施之疮痍。蛇口之患可解也,一定
可愈其蜂尾。汤火
糜烂肌肤,瘢可没也,刀枪仍效。木石
损伤肌骨,断可续也,跌打无分。
阳明之
升麻,未有不
走
太阳、
少阳,少阳之
柴胡,未有不入太阳、阳明,观仲景
麻黄汤可得其意。夫麻黄性极峻利,太阳经
阴邪在表,
寒毒既深,非此不达,设与之治,阳明、少阳亦寒无不散。第恐性力太过,反伤
元气,又不若升麻、柴胡,故复
有二方之制。非谓某经必须某药,万不可移易者也。由此推之,凡病之相因者皆可相因而药,此阵之不必有也。
而曰方以立法,法以制宜,无因那得有悟,此阵之不可无也。以不无之方,备必宜有之阵,而治因其所因之病,
是病为因,药宜为因也。因固可自为政殿于
八阵,允服舆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