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素问》九针论] 火针
火针即淬针,频以
麻油蘸其针,灯上烧令通红,用方有功。若不红,不能去病,反损于
人。烧
时令针头低下,恐油热伤手,先令他人
烧针,医者临时用之,以免
手热。先以墨点记
穴道,使针时无差。火针甚难,须有临阵之将心,方可
行针。先以左手按穴,右手用针,切
忌太深,
恐伤经络,太浅不能去病,惟
消息取中耳。凡行火针,
必先安慰病患,令勿惊惧,
较之与灸一般,灸则疼久,针则所疼不久,一针之后,速便
出针,不可久留,即以左手速按
孔,则能止疼。人身诸处皆可行火针,惟面上忌之。火针不宜针香港脚,反加肿痛,宜破痈疽
发背,溃脓在内,外
面皮无头者,但按毒上软处以溃脓,其阔大者,按头尾及中以墨点记,
宜下三针,决破出脓,一针肿上,不可按之,即以手指从两旁捺之。令脓随手而出,或肿大
脓多,针时须侧身回避,恐脓射出污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