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周身名位骨度] 骨度尺寸
头部
项发以下至
背骨,长二寸半(自
后发际以至
大椎项骨三节处也)。
【按】头部折法∶以
前发际至后发际,折为一尺二寸。如
发际不明,则取眉心直上,后
至
大杼骨,折作一尺八寸,此为直寸。横寸法,以眼内角至外角,此为一寸。头部横直寸法,并根据此。
督脉神庭至
太阳曲差穴,曲差至
少阳本神穴,本神
至阳明
头维穴,各开一寸半。自神庭至
头维,
各开四寸半。
胸腹部
结喉以下至
缺盆,中长四寸。(此以
巨骨上
陷中而言,即
天突穴处)缺盆以下
之中,长九寸。
胸围四尺五寸。两乳之间,广九寸半。(当折八寸为当)中下至
天枢,长八寸。(天枢足
阳明穴名,在脐旁,此指平脐而言)天枢以下至
横骨,长六寸半。横骨横长六寸半。(
毛际下骨曰横骨)
【按】此古数也。以今用上、下
穴法参较,多有未合,宜从后胸腹折法为当。
两髀之间,广六寸半。(此当两股之中横骨两头之处,俗名髀缝)
【按】胸腹折法∶直寸以中
行为之,自缺盆中天突穴起,至
岐骨际上
中庭穴止,折作
八寸四分;自上岐骨际,下至脐心,折作八寸;脐
心下至毛际
曲骨穴,折作五寸。横寸以两乳相去,折
作八寸。胸腹横直寸法,并根据此。
背部
膂骨以下至尾,二十一节,长三尺。(膂骨,
脊骨也。脊骨外小而内巨,人之所以能负
任者,以是骨之巨也。脊骨二十四节,今云二十一节者,除项骨三节不在内。
尾骨男子者尖,女人者平)
腰围
四尺二寸。
【按】背部折法∶自大椎至尾,通折三尺。
上七节各长一寸四分一厘,共九寸八分
七厘。中
七节各一寸六分一厘,共一尺一寸二分七厘。第十四节与脐平,下七节各一寸
二分六厘,共八寸八分二厘,共二尺九寸九分六厘。不足四厘者,有零未尽也。直寸根据
此,横寸用
中指同身寸法。
脊骨内阔一寸。凡云第二行
侠脊一寸半,三行侠脊三寸者,皆除
脊一寸外,净以寸半
三寸论,故在二行当为二寸,在三行当为三寸半也。
侧部
自
拄骨下行腋中不见者,长四寸。(拄骨,
颈项根骨也)腋以下至
季胁,长一尺二
寸。(季胁,小肋也)季胁以下至
髀枢,长六寸。(
大腿曰股,股上曰髀,楗骨之下,大腿之上,两骨合缝之
所曰髀枢,当
足少阳环跳穴处也。)髀枢下至
膝中,长一尺九寸。横骨
上廉下至内辅之上廉,长
一尺八寸。(骨际曰廉,
膝旁之骨突出者曰
辅骨,内曰内辅,外曰外辅)内辅之上廉以下至
下廉,长三
寸半。(上廉、下廉,可摸而得)内辅下廉下至
内踝,长一尺二寸。内踝以下至地,长三寸。
四肢部
肩至肘,长一尺七寸。肘至腕,长一尺二寸半。(臂之
中节曰肘)腕至
中指本节,长四寸。
(臂掌之交曰腕)本节至末,长四寸半。(指之后节曰本节)膝以下至
外踝,长一尺六寸。膝以下至
跗属,长
一尺六寸。(,腿湾也,跗足面也。膝在前,在后。跗属者,凡两踝
前后胫掌所交之处,皆为跗之属也)跗
属以下至地,长三寸。外踝以下至地,长一寸。足长一尺二寸,广四寸半。
【按】
骨度乃《
灵枢经·骨度篇》文所论之长短,皆古数也。
然骨之大者太过,小者
不及,此亦但言其则耳。至于周身手足折量之法,当用前中指同身寸法为是。
正
面骨度
尺寸图\p06-d43a33.bmp
背面骨度尺寸图\p06-d43a34.b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