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 合药分剂料理法
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
斤。
虽
有子谷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正尔依此用之。但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晋秤始后汉
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耳,一两为二两耳。金银
丝绵,并与药同,无
轻重矣。
古方唯有仲景
,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汤,则水为殊少,故知非复秤,悉用今者尔。
方有云
等分者,非分两之分,谓诸药斤两多少皆同耳。先视病之
大小轻重所须,乃以意
裁之
。凡此之类,皆是丸散,丸散竟便依节度用之。汤酒中无等分也。
凡散药有云
刀圭者,十分
方寸匕之一,准如梧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
取
不落为度。钱五匕者,
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为度。一撮者,
四刀圭也。十撮为一勺,十勺为
一合。药以升分之者,谓药有
虚实轻
重,不得用斤两,则以升平之。药升合方寸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内散药,勿
按抑之,正尔微动令平调耳。而今人分药,多不复用此。
凡丸药有云如细麻者,即今胡麻也,不必扁扁,但令较略大小相称耳。如黍粟亦然,以
十六
黍为一
大豆也。如
大麻子者,即大麻子准三细麻也。如胡豆者,今青
斑豆也,以二大麻子准
之。如小豆者,今
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
子者,以二大豆准之。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子,准十丸为度。如弹丸及
鸡子黄者,以十
梧子准之。
〔谨案〕方寸匕散为丸如梧子,得十六丸如弹丸一枚,若鸡子黄者,准四十丸。今弹丸
同鸡子黄,此甚不等。
凡汤酒
膏药,旧方皆云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者,又使吹去细末,此于事殊不允;
药有
易碎、难碎、多末、少末、秤两则不复均,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咀者,差得无末,而粒
片调和,于药力同出,无
生熟也。
〔谨案〕咀,正谓商量斟酌之,余解皆理外生情尔。
凡丸散药,亦先切细曝燥乃捣之。有各捣者,有合捣者,并随方所言。其润湿药,如天
门冬
、
干地黄辈,皆先切曝,独捣令偏碎,更出细擘曝干。若逢阴雨,亦以微火烘之,既燥,小
停冷乃捣之。
凡润湿药燥,皆大耗,当先增分两,须得屑乃秤为正。其汤酒中不须如此。
凡筛丸药,用重密绢令细,于
蜜丸易
成熟。若筛散
草药,用轻疏绢,于酒服则不泥。其
石药
亦用细绢筛如丸者。凡筛丸散药竟,皆更合于臼中,以杵研之数百过,视其色理和同为佳。
凡汤酒膏中用诸石,皆细捣之如
粟米。亦可以葛布筛令调,并以新绵别裹内中。其
雄黄、
朱
凡煮汤,欲微火令小沸。其水数依方多少,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
为率。然则利汤欲生,少水
而多取;
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好详视之,不得令水多少。用新布两人以尺木绞之,澄去
浊,纸覆令密,
温汤勿令
铛器中有
水气,于热汤上煮令暖亦好。服汤
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力热势足相及。并视人之强羸,病之轻重,以为进退增减之,不
必悉依方说。
凡渍
药酒,皆须细切,生绢袋盛之,乃入酒
密封,随
寒暑日数,视其浓烈,便可漉出,
不必待至酒尽也。滓可曝燥,
微捣,更渍饮之;亦可作散服。
凡建中、肾沥诸补汤,滓合两剂,加水煮竭饮之,亦敌一剂新药,贫人当依此用,皆应
先曝令燥。
凡合膏,初以苦酒渍令淹浃,
不用多汁,密覆勿泄。云时者,周时也,从今旦至明旦。
亦
有止一宿者。煮膏,当三上三下,以泄其焦势,令药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仍下之,下之取
沸静乃上,宁欲小生。其中有
薤白者,以两头微焦黄为候。有
白芷、
附子者,亦令小黄色也
。猪肪皆勿令
经水,腊月者弥佳。绞膏亦以新布绞之。若是可服之膏,膏滓亦堪酒煮稍饮之
。可摩之膏,膏滓即宜以敷病上,此盖贫野人欲兼尽其力。
凡膏中有雄黄、
朱砂辈,皆别捣细研如面,须绞膏竟乃投中,以物疾搅,至于凝强,勿
使沉
聚在下不调也。有
水银者,于凝膏中,研令消散。胡粉亦尔。
凡汤酒中用
大黄,不须细锉。作汤者,先水渍,令淹浃,密覆一宿。明旦煮汤,临熟乃
以内
中,又煮两三沸,便绞出,则力势猛,易得快利。丸散中用大黄,旧皆蒸,今不须尔。
凡汤中用
麻黄,皆先别煮两三沸,掠去其沫,更益水如本数,乃内余药,不尔令人烦。
麻黄
皆折去节,令理通,寸斩之;
小草、
瞿麦五分斩之;
细辛、
白前三分斩之;丸
散膏中则细锉
也。
凡汤中用完物,皆擘破,干枣、
栀子、栝蒌子之类是也。用细核物亦打碎,
山茱萸、五
味、
蕤核、决明之类是也。细华子物正尔完用之,
旋复花、
菊花、
地肤子、葵子之类是也。米、
麦、豆辈,亦完用之。诸虫先微炙,亦完煮之。惟螵蛸当中破之。
生姜、夜干皆薄切。
芒硝
、
饴糖、
阿胶皆须绞汤竟,内汁中,更上火两三沸,烊尽乃服之。
凡用
麦门冬,皆微润抽
去心。
杏仁、
桃仁汤柔挞去皮。
巴豆打破、剥皮、刮去心,不尔
令人
闷。石苇、辛荑
刮
去毛。
鬼箭削取羽及皮。
藜芦剔取根微炙。
枳实去其核,止用皮,亦炙之。椒去实于铛器
中微熬,令汗出,则有势力。矾石于瓦上若铁物中熬,令沸汁尽即止。石皆
黄土泥苞使燥
,烧之半日,令势热而
解散。
犀角、
羚羊角皆刮截作屑。诸齿骨并炙捣碎之。
皂荚去皮子炙
之。
凡汤、丸散,用
天雄、附子、
乌头、乌喙、
侧子,皆灰火
炮炙令微拆。削去黑皮乃秤
之。
惟
姜附汤及膏酒中生用,亦削去皮乃秤,直理破作七八片。随其大小,但削除外黑尖处令尽
。
凡汤酒丸散膏中,用
半夏皆且完。以热汤洗去上滑,手挪之,皮释随剥去,更复易汤洗
令滑
尽
。不尔,戟人
咽喉。旧方云二十许过,今六七过便足。亦可煮之,沸易水,如此三过,仍挪
洗毕便讫。随其大小破为细片,乃秤以入汤。若膏酒丸散,皆须曝燥乃秤之。丸散止削上皮
用之,未必皆洗也。
凡丸散用胶皆先炙,使通体沸起燥,乃可捣。有不沸处更炙之。
丸方中用蜡皆烊,投少蜜中,搅调以和药。若用
熟艾,先细擘,合诸药,捣,令散,不
可筛
者,别捣内散中和之。
凡用蜜,皆先火上煎,掠去其沫,令色微黄,则丸经久不坏。克之多少,随蜜精粗。
凡丸散用巴豆、杏仁、
桃仁、
葶苈、胡麻诸有膏脂药,皆先熬黄黑,别捣令如膏。指
视泯
泯尔,乃以向成散;稍稍下臼中,合研捣,令消散,乃复都以轻疏绢筛度之,须尽,又内臼
中,依法捣数百杵也。汤膏中用,亦有熬之者,虽生并捣破。
凡用桂、浓朴、
杜仲、
秦皮、木兰辈,皆削去上虚软甲错,取里有味者秤之。
茯苓、猪
苓,
削除黑皮;
牡丹、
巴戟天、
远志、野葛等皆捶破去心;
紫菀洗去土皆毕乃秤之;薤
白、
葱白除青令尽;
莽草、
石南草、
茵芋、
泽兰皆剔取叶及嫩茎去大枝;
鬼臼、
黄连皆除根
毛;蜀椒去闭口者及目熬之。
凡野
狼毒、枳实、
橘皮、半夏、麻黄、
吴茱萸,皆欲得陈久者,良。其余须新精。
凡方云巴豆若干枚者,粒有大小,当先去心皮竟秤之,以一分准十六枚。附子、乌头若
干枚
者,去皮竟,以半两准一枚。枳实若干枚者,
去核竟,以一分准二枚。橘皮一分准三枚。枣
有大小,三枚准一两。云
干姜一累者,以重一两为正。
凡方云半夏一升者,洗竟秤五两为正。蜀椒一升者,三两为正。吴茱萸一升者,五两为
正。
菟丝子一升,九两为正,子一升,四两为正。
蛇床子一升,三两半为正。地肤子一升,
四两为正。
此其不同也。云某子一升者,其子各有虚实轻重,不可通以秤准,皆取平升为正。
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毕,重半两为正。
甘草一尺者,重二两为正,凡方云某草一
束者
,以重三两为正。云一把者,重二两为正。凡方云蜜一斤者,有七合。猪膏一斤者,有一升
二合也。
上合药分剂料
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