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炮炙论》
书名:雷公炮炙论朝代:南北朝作者:刘宋、雷学所着时间:公元420-581年

[中卷] 水银

    雷公云∶凡使,勿用草中取者、并旧朱漆中者、勿用经别药制过者、勿用在尸过者、半 生半死者。其水银若在朱砂中产出者,其水银色微红,收得后用胡芦收之,免遗失。若先以 紫背天葵夜交藤自然汁二味,同煮一伏时,其毒自退。 若修十两,用前二味汁各七镒和合,煮足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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