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炮炙论》
书名:雷公炮炙论朝代:南北朝作者:刘宋、雷学所着时间:公元420-581年

[下卷] 巴豆

    雷公云∶凡使,巴之与豆及刚子,须在子细认,勿误用,杀人。巴颗小、紧实、色黄; 豆即颗有三棱、色黑;若刚子,颗小似枣核两头尖。巴与豆即用,刚子勿使。 凡修事巴、豆,敲碎,以麻油并酒等可煮巴、豆了,研膏后用。 每修事一两,以酒、麻油各七合,尽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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