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症总论
咽喉,为人身呼吸饮食
门户,方寸之地,受病危险,其症甚繁,大约其要总归于火。盖
少阴
、
少阳,君相
二火,其脉并络于咽喉,故往往为火症之所结聚。
君火势缓,则结而为疼,为
肿,
相火势速,则肿甚
不仁而为痹,痹甚不通,则痰塞以死。经云∶
一阴一阳,结为
喉痹。
火者痰之本,痰者火之标。火有
虚实,
实火应过食煎炒炙,蕴结积毒,其症烦渴,二
便秘
塞,
风痰上壅,将发喉痹,症先胸隔不利,脉弦而数。治宜先去风痰,后解
热毒。
虚火,
或应饮酒太过,或应忿怒,或应色欲,火炎上攻,咽喉
干燥,必二便如常,少阴心脉微。治
宜补虚降火。凡用药,不宜纯用寒凉,取效目前,上热未除,
中寒复起,毒瓦斯乘虚入腹,胸
前高肿,上喘下泄,手
足指甲青黑,七日以后,全不进食,口如
鱼口者死。且治喉症,最
忌
发汗,误人不浅。或
针砭出血,已具汗意,但凡寒伤于肾,及
帝中肿者,切不宜针。至如
内伤虚损,咽喉
失音,无法可治矣。(帝中即
喉咙花。)喉症初起,一日
寒战即生者,发后身
凉,口不碎,又无
重舌,或二便俱利,不可认作热症,皆因
阴气虚寒而发,其痰不可吊尽,
盖此痰即身中
津液所化,与热症
乳鹅舌之痰,以流尽而愈者不同。若亦流尽,则
精神竭而
必毙。先以药吹,或用水涣之法,使喉一通,即便服药。初剂发散
和解,第二剂即施
温补资
养之药,设三四日后,再发寒战,或
心痛,
骨痛,胁疼等症,皆属难治。发时
牙关紧闭,舌
喉俱肿,口碎而臭,或有重舌,及舌上有黄屑,发屑者,发
后下午再发
寒热,二便秘塞者,
即作热症,用
石膏败毒散主之。然易愈之症,如渐起之症,三四日后,而发寒热者,虽凶,
亦不为害。惟有症未减,而牙关反不紧闭,唇口不肿,而纹如好人者,不治。
舌肿口满者不
治。色如胡桃、
茄子、砂纸者不冶。或连重舌发寒热,犹可治也。舌以箸按之,其色雪白,
起箸即红紫色。此身内之血已死,然
口臭者犹可或生,尤
忌口渴气急痰多而稠,如
桃胶者,
死其至矣。一颈俱红肿者,亦极危也。面红带紫,
面青带白,神
气少者俱不治。不语者死。
略能语者,尚有可生之机。
面色少神,喜坐低处者,亦极难治。夫帝中
性命所关,
舌下紫肿
为
舌系,下通于肾,白肿不治,伤者必死。
凡看喉症,必先看当心之中,有红色者不治。如紫黑者尤危,俱不可下药,记之慎之。
凡喉看法,必先刺所发一边手之
少商穴,如血流不出者,必死在顷刻。即好处一边流出
血紫黑色者,亦死之症。业是者,贵辨之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