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喉条辨》
书名:白喉条辨朝代:清作者:陈葆善时间:公元1644-1911年

辨善后第十一

    白喉病或已误或未误。以法治之。当无不愈。愈后饮食起居如常者。不必服补养药。 如肺阴未复。可用补土生金法。张氏养正汤花粉加制甘草沙参主之。数月后喉间仍 介介如梗者。前方加归身黄。甚则用东垣甘温法。 白喉为燥火烁金。善后自宜清润甘淡。以补土生金。张氏养正汤最为合度。去花粉 不可令复凉也。或过服寒凉以后。营血往往受伤。每有终年累月。喉间仍介介不 已。此必重用归。藉甘温以和调营血。盖当时一味寒凉。必有余热。滞入营卫 隧道。郁久不达。势必复蒸。先贤陆九芝所谓过服冬地。易发骨蒸劳热。真有得之 言也。 善患白喉。愈后数月喉间常觉介介。后因中寒。服大甘温药始痊。主讲自京都 归。言北方此病甚多。愈后服温养。始能撤消。些言适符合。长女同时患此。于初 起医治不得法。未能疏通经隧。致余毒流入骨髓。次年仍发青腿牙疳颇重。医治月 余始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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