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喉条辨》
书名:白喉条辨朝代:清作者:陈葆善时间:公元1644-1911年

[辨禁忌第十三] 忌病重药轻

    此症轻者。须日服二剂。重者三四剂不等。慎不可一二剂后。见病不退。漫施杂 药。癸巳春善及二女一子于数日间次第传染。每人服药三四剂。家庭遍列药碗。司 煎者日以二人替换。二旬后始获痊可。唯夭一小子。及今思之。亦由初起医治不 得法。然是时非得同院诸友反复调护。恐更不可问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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