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七情总论] 喜
《
素问》宣明
五气篇曰∶
精气并于心则喜。
阴阳应象大论曰∶在藏为心,在声为笑,在
志为
喜。
调经论曰∶
心藏神,神有余则笑不休。然乐不可极,极则终凶。《
灵枢》
本神篇曰∶喜
乐者,神
惮散而不藏。又曰∶肺喜乐无极则伤魄。《素问》
天元正纪大论曰∶
少阴所至为语
笑。
五常政大论曰∶火太过为
赫曦,赫曦之纪,其病笑狂妄。河间云∶笑者,犹燔烁太甚而
鸣,笑之象也。盖喜则气散,
心阳大动,
百脉沸腾,所谓暴
喜伤阳,其病为笑不休,为毛革
焦,为内病,为
阳气不收,甚则为狂。且
心火过炽,上先刑肺,下反克肾,金水受伤,病必
及目。经曰∶心合诸脉。
五脏生成篇曰∶诸脉者,皆属于目。凡人
五脏六腑之
精液,尽上注
于目,
阳亢阴微,炎蒸
空窍,遂有肉
攀睛等症。其起于大者,属心为
实火。其起于小
者,属
心胞为
虚火。甚则肉双斗,蚀及
神水,乃心火克肾所致,治以
清补为主。清则心火
不升,心阳得静,补则
心气得宁,
心血不耗。或通利
小肠,使
火气由
水道而泄,以心与小肠
为
表里也。或凉解心胞,以心胞为心之外廓也。至于变端不一,又当活治,不可执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