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虚劳兼目疾论
虚劳之受病,惟
房劳伤、
思郁伤、医药伤三者而已。其见症也,
骨蒸咳嗽吐血泄泻,男
子失
精,女子
不月,五者皆本病之常。房劳伤者,断丧太过,而
精气受伤也。其症从下而上,由
肾肝而至于脾,或先
失血,或见
遗精,次见咳嗽骨蒸等症。
真阳亏者,
乏气少食,后见泄泻
而危。
真阴亏者,火旺
血瘀,必发痈肿而毙。思郁伤者,情志不遂,而神气受伤也。此病起
于肾,关于心而迫肺,伤肝及脾,再交
水火,谓之
七传。初起骨蒸
干咳,继则
亡血失精,女
子不月,至死而
面色不衰,以
阴火蒸腾
津液于上,所以肢体日削,而
神采愈鲜也。最为难治
。医药伤者,
表邪未清,留于肺络,误服寒凉清降,邪必从
皮毛陷入。亦有因寒凉
伤胃,胃
输
寒气于肺,皆能令人咳嗽不休。或
风热误投
辛散,而伤
少阴之经,必先
吐脓血,而
后泄泻
,或汗下失于调养,而伤其营卫,必先微寒数热,而后咳嗽。若兼目疾房劳伤者,治以六味
八味为主。思郁伤者,治以逍遥归脾为主。医药伤者,治以调
补元气为主。然在初起之时,
尚可图救,延至末传,终难取效,慎之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