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针灸门] 骨度统论
凡用针。当先明骨节。骨节既定。
然后分别
经络所在。度以身寸。以明
孔穴。为施
刺灸
观病在或浅或深。若在
皮毛。若在
血脉。是动者治其气。
所生病者治其血。
浮络之血在筋者以
燔针劫刺之。有余则泻。不足则补。不盛不虚。
以经取之。治之大体也。然身骨本之数。三
百六十有五以应一期之日。骨节所在。
大小长短。广狭浓薄。或隐或显。有势无势。有体
无体。有液无液。皆有定体。实
刺法之先务也。
内经俱载。但有骨穴去处。其
骨度之说。徒
有其名。未载其法。至于三百六十五之数。因亦泯然。使用针之人。妄意穴。不知骨节本
原。徒为
针灸。未得其法。枉伤
肌肉。良可惜也。今摭自古
医经。有骨度之数。析骨之论。凡
三百六十五骨之法。以此论
骨骼。其庶几矣。故着于篇。以冠
针法之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