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论目为血脉之宗
《
内经》曰∶诸脉者,皆属于目,目得血而能视。《
针经》曰∶
五脏六腑精气,皆上注
于目而
为之精。精之窠为眼,骨之精为
黑眼,血之精为络,其窠气之精为
白眼,
肌肉之精则
为
约束,裹撷筋骨,血气之精而与脉并为系,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故邪中于项,因逢其
身之虚,其入深,则随
眼系入于脑则
脑转,脑转则引
目系急,目系急则
目眩以转矣。邪中其
精,其精所中,不相比也。则精散,精散则视岐,故见两物。目者,五脏六腑之精,荣卫魂
魄之所常营也,神气之所生也。故
神劳则
魂魄散,
志意乱。是故
瞳子黑眼发于阴,白眼
赤脉
发于阳,故
阴阳合传而为
精明也。目者,心之使也;心者,神之舍也。故神精乱而不转,卒
然见非常之处,
精神魂魄,散不相得,故曰惑也。东垣曰∶夫
十二经脉,
三百六十五络,其
血气皆上走于面而走
空窍,其
清阳气上散于目而为精,其气走于耳而为听。因
心烦事冗,饮
食失节,劳役过度,致
脾胃虚弱,
心火太盛,则
百脉沸腾,
血脉逆行,
邪害空窍,
失明则日
月不明矣。夫五脏六腑之精气,皆禀受于脾,上贯于目。脾者,诸阴之首也;目者,血脉之
宗也。故
脾虚则五脏之精气皆失所司,不能归明于目矣。心者,
君火也,主人之神,宜静而
安,
相火化行其令。相火者,
包络也,主百病,皆荣于目。既劳役运动,势乃妄行,又因邪
气所并而损血脉,故诸病生焉。凡医者,不理脾胃,及
养血安神,治标不治本,是不明正理
也。
按∶此论目为
脏腑血脉精气之宗,至为详悉。岂但世俗拘之于
五轮八廓而已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