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琼瑶神书人部] 十二经络捷法人身造化讲论三十八法
凡刺之理,
经络为始。经络者,能决死生处,有病调
虚实,不可不通也。夫经者,内干
五脏
无端。常以
平旦为纪。其脉始从
中焦手太阴,出于
手阳明,上行注
足阳明,下行至
跗上去大
指间,与
太阴相合,上行抵脾,注心,心注
手少阴,出腋,
下臂,次上巅,下注
小指,合手
太阳,
循脊,下至尻下行注小指之端,循
足心,注
少阴,上行肾,注心,外散于
胸中,循于
心主脉,注腋,下臂,入两筋之间,入
掌中,出
中指之端,还注
小指次指之端,合
手少阳,
上行
膻中,散于
三焦,注胆,出胁,注
足少阳,下行至跗上,复从跗注
大指间,合
足厥阴,
上注至肝,注肺,复出手太阴,此
荣气之行也,
逆顺之常。荣卫之行,常循其经。周身之度
,一十六丈二尺,一日夜行八百十一丈,计五
十度周身于
卫气,则下循其经焉。昼则行阳,
夜则行阴,行阳者行诸经,行阴者行诸脏。
凡刺之道,荣卫所在至后,用
气上、
气下,开
通经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