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难经] 十一、欲刺井当刺荥
七十三难曰∶诸井者
肌肉浅薄,
气少不足使也,刺之奈何?然诸井者木也,荥者火也,
火
者木之子,当刺井者,以荥泻之。故经言补者不可以为泻,泻者不可以为补,此之谓也。
滑氏曰∶诸经之井,皆在手
足指梢,肌肉浅薄之处,气少不足使为补泻也。故设当刺井
者,
只泻其荥,以井为木,荥为火,火者木之子也。详
越人此说,专为泻井者言也,若当补井,
则必补其合,故
引经言∶“补者不可以为泻,泻者不可以为补”,各有攸当也。补泻反则病
益笃,而有实实
虚虚之患,可不谨哉。(武按∶滑氏谓经意为泻井而补,补井补合之言,端
自泻南方补北方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