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素难要旨》
书名:针灸素难要旨朝代:明·嘉靖十六年作者:高武时间:公元1537年

[卷一 难经] 十一、欲刺井当刺荥

    七十三难曰∶诸井者肌肉浅薄,气少不足使也,刺之奈何?然诸井者木也,荥者火也, 火 者木之子,当刺井者,以荥泻之。故经言补者不可以为泻,泻者不可以为补,此之谓也。 滑氏曰∶诸经之井,皆在手足指梢,肌肉浅薄之处,气少不足使为补泻也。故设当刺井 者, 只泻其荥,以井为木,荥为火,火者木之子也。详越人此说,专为泻井者言也,若当补井, 则必补其合,故引经言∶“补者不可以为泻,泻者不可以为补”,各有攸当也。补泻反则病 益笃,而有实实虚虚之患,可不谨哉。(武按∶滑氏谓经意为泻井而补,补井补合之言,端 自泻南方补北方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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