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资生经第七] 产后余疾(产前)
期门、治产后余疾。(铜见
心痛。)千云、主产余疾。食不下。
贲豚上下。
伤食腹满。
兔、疗妇人八部诸疾。(明)妇人产后浑身疼。针
百劳穴。遇痛处即针。避筋骨及
禁穴。(
许)明下云、产后未满百日。不宜灸。
产后血晕。
寒热往来。或血抢心。恶疾也。予阅食料
本草。见有用
鹿角烧为末。酒
调服。日夜
数服验者。偶家有妇人患此。令服此神效。因教他人妇服皆验。但以产后未可饮酒。以
童子
小便调服尔。(最忌服
利药。)
明下云、凡怀孕、不论月数。不宜灸。铜云、昔宋太子善医术。出苑遇一妊妇。太子
、女。令
徐文伯诊。曰、一男一女。针之。泻
三阴交。补
合谷。
应针而落。果如文伯言。故
妊娠不可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