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资生经》
书名:针灸资生经朝代:南宋·嘉定十二年作者:王执中时间:公元1220年

[针灸资生经第一] 偃伏头部中行十穴

    偃伏头部中行十穴\pf-f1.bmp 神庭一穴。在鼻直入发际五分。灸二七壮。止七七壮。岐伯曰∶凡欲疗风。勿令灸多。 性轻。多即伤。惟宜灸七壮。止三七壮。禁针。针即发狂。忌生冷鸡猪羊酒面动风等物。 明堂云∶举火之时。忌热食。不宜热衣。 上星(自此以下。不言一穴。)在鼻直上入发际一寸陷中。(明堂云。容豆是。)以细三棱 针之 同。甲乙经、热穴论注、并刺三分。囟会在上星后(明堂云。上星上。)一寸陷中。可灸二 七壮至七七壮。初灸即不痛。病去即痛。痛即罢灸。针入二分。(此后去入字。)留三呼。得 气即泻。若八岁以下。不得针。缘囟门未合。刺之、不幸令人夭。忌同。素问注云∶刺四 予少刻苦。年逾壮则脑冷。或饮酒过多。则脑疼如破。后因灸此穴。非特脑不复冷。他 日酒醉。脑亦不疼矣。凡脑冷者宜灸之。 前顶在囟会后寸半骨陷中。甄权云是一寸。今根据素问寸半为定。针一分。灸三壮。止七 七。忌同。素注云、(此后去问字。)刺四分。 百会一名三阳五会。在前顶后寸半。顶中央旋毛中。可容豆。灸七壮。止七七。凡灸头 顶不得过七壮。缘头顶皮薄。灸不宜多。针二分。得气即泻。唐秦鸣鹤刺微出血头痛立愈。素 旧传秦鸣鹤针高宗头风。武后曰∶岂有至尊头上出血之理。已而刺之。微出血。头疼立 后亟取金帛赐之。是知此穴能治头风矣。明堂经中风言语謇涩。半身不遂。凡灸七处。亦 先于百会。北人始生子则灸此穴。盖防他日惊风也。予旧患心气。偶睹阴阳书。有云∶人 身有四穴最急应。四百四病皆能治之。百会盖其一也。因灸此穴而心气愈。后阅灸经。此穴 果主心烦惊悸健忘无心力。自是间或灸之。百病皆主。不特治此数疾而已也。(一名天满 神聪四穴。在百会四面各相去一寸。理头风目眩狂乱风痫。左主如花。右主如果。针三分。 明堂有此四穴。而铜人无之。其穴治头风目眩狂乱风痫。亦所不可废者。故附入于此。明堂 一穴。在鼻直上入发际一寸。理头风多鼻涕鼻塞。三日一报。针二分。 按铜人明堂及诸家针灸经。鼻直上入发际一寸。皆云上星穴。明堂经于此复云明堂穴。 不知何所据。且附入于此。所谓疑以传疑也。(今以诸经校勘。上星穴者是。) 后顶一名交冲。在百会后寸半枕骨上。灸五壮。针二分。明云四分。(后凡云明云 者。明堂经云也。) 强间一名大羽。在后顶后寸半。针二分。灸七壮。明云五壮。 脑户一名合颅。在枕骨上强间后寸半。禁针。针令人哑。可灸七壮。亦不可妄灸。令人 夭。明云、灸令人失音。针三分。素注云四分。甲乙云不可灸。 铜人云禁针。素问明堂乃云针入三分四分。亦可疑矣。不如不针为稳。素问盖云刺脑户 风府一名舌本。在顶后发际上一寸。大筋内宛宛中。疾言其肉立起。言休立下。禁灸 。使人失音。针三分。明云四分。留三呼。又云舌缓、针风府。(见下) 岐伯对黄帝伤寒之问曰∶巨阳者、诸阳之属也。其脉连于风府。故为诸阳主气也。然则 者、固伤寒所自起也。北人皆以毛裹之。南人怯弱者、亦以帛护其项。俗谓三角是也。予少 怯弱。春冬须数欠感风。自用物护,后无此患矣。凡怯弱者、须护项后可也。(今妇人用帛 蔽项。名护项。乃云蔽垢腻。其名虽存。其义亡矣。) 哑门(一作喑)一名舌横。一名舌厌。在项中央。入发际五分宛宛中。督脉阳维之会。入系 舌本。仰头取之。禁灸。令人哑。针三分。素注云∶在项后发际宛中。去风府一寸。明云 。舌急不言。如何治。答曰∶舌急针喑门。舌缓针风府。得气即泻。可小绕针入八分。 留三呼。泻五吸。泻尽更留针取之。得气即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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