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灸资生经第二] 针忌
千金云、夫用针者。先明其
孔穴。补
虚泻实。勿失其理。针毛
皮腠理、勿伤
肌肉。针肌
肉、
勿
伤筋脉。针
筋脉、勿
伤骨髓。针
骨髓、勿伤诸络。伤筋膜者、愕视失魂。
伤血脉者、烦乱
失
神。伤
皮毛者、
上气失魄。伤骨髓者、呻吟
失志。伤肌肉者、
四肢不收。失智。此为
五乱。
因针所生。若更失度。有死之忧也。
素问亦云、
刺骨无伤筋。刺筋无
伤肉。刺肉无伤脉。
刺脉无伤皮。刺皮无伤肉。刺肉无伤筋。刺筋无伤骨。刺中心、一日死。中肝、五日死。中
肾、六日死。中肺、三日死。中脾、十日死。中胆、一日半死。刺
跗上中
大脉、血出不止死
。刺头中
脑户、入脑立死。(又
无刺大醉大怒大劳大饥大渴大惊新饱云云。详见素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