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编·枢要] 阴阳篇第二
《
灵枢》曰,内有
阴阳,外亦有阴阳。在内者,
五脏为
阴,
六腑为阳。在外者,筋骨为阴,
皮肤为阳(《
寿夭刚柔篇》)。《
素问》曰∶阳受
风气,阴受
湿气,故阴
气从足上行至头,而下行循臂至
指端;
阳气从手上行至头,而下行至足。故曰阳病者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
行,极而上(此所谓更逆更从也,然此特言其大概耳。若
足太阴脉下行,则不与诸阴同矣)。(《
太阴阳明论
篇》)
李东垣曰∶凡病昼则增剧,夜则安静者,阳病有余,乃
气病而血不病也。夜则增剧,昼则安静者,阴病有
余,乃血病而气不病也。凡
热病昼则
发热,夜则安静者,阳气自旺于阳分也。昼则安静,夜则发热
烦躁者,阳
气下陷入
阴中也,名曰
热入血室。昼夜皆发热烦躁者,
重阳无阴也,当亟泻其阳,
峻补其阴。凡寒病,夜则恶
寒,昼则安静者,
阴血自旺于阴分也。夜则安静,昼则
恶寒者,
阴气上溢于阳中也。昼夜皆恶寒者,
重阴无阳
也。当亟泻其阴,峻补其阳。昼则恶寒,夜则烦躁,饮食不入,名曰
阴阳交错者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