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立法] 吐法
周于蕃曰∶小儿
外感风寒,
内伤乳食,致
咳嗽呕吐,痰
涎积聚,宜先用
汗法,随将左手
托病
者脑后,令头向前,用右手中、食两指,插入喉间揉
舌根,令吐。有乳吐乳,有食吐食,有
痰吐痰。如初感于一吐之后,病即告退,再按证以
手法施治,则愈矣。但孩儿已生
牙齿,按
牙关穴,牙关立开。须用竹箸笔杆之类,填
牙龈,再入手指,庶免咬伤,须从容入口,
恐伤
喉。即或胃无
积滞,用此一吐,亦舒通
脏腑之气。若由版门推
下横纹令吐者,不若按舌之
快也。
按∶仲师栀
豉汤、
瓜蒂散,
吐法也。丹溪以吐中有发散之意。
张戴人三圣散等,吐法甚
多。
经曰∶高者越之。又曰上者涌之。先贤用此法,不可胜数。其吐时,宜闭目,以帛束胸腹,
吐不已,则饮以葱汤,皆吐中法也。余于暴感停滞,
喉闭痰厥等证,以盐少许糁沸汤,用竹
箸敲二、三百次,连饮数口,以鸡毛鹅翎,蘸汤入喉,随探随吐,将痰涎
宿食因而越之,所
感
外邪,失所凭根据,实
治法快捷方式也。较周氏以手按舌,并先贤用药吐者。不如此欲吐则探,
欲不吐则己。权
自我操,可行可止,须量其
人体质
为之。若
气虚体弱,吐宜慎。(惕厉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