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药分剂》
书名:要药分剂朝代:作者:时间:

[卷八 重剂] 沉香

    味辛苦。性微温。无毒。禀阳气以生。兼得雨露之精气而结。可升可降。阳也。

【主治】主风水毒肿。去恶气。(别录)主心腹痛霍乱中恶。邪鬼疰气。(李)调 中 肤 上热 【归经】入脾胃肾三经。兼入心肝二经。为下气补阳之品。(兼宣剂) 【前论】仲淳曰。诸木皆浮。沉香独沉。故能下气而坠痰涎。能降亦能升。香气入脾。 故能 【禁忌】经疏曰。治冷气逆气气郁结。殊为要药。然中气虚。气不归元者。忌之。心经 有实 【炮制雷公曰。须要不枯。色黑。沉水下者为上。半沉者次之。不可见火。时珍曰。 入 寒,无毒。禀水气以生。降也。阳中之阴也。

【主治】主磨涂恶毒风毒。(别录)刮末。敷金疮。止血止痛。疗淋。(弘景)醋磨。 敷一 【归经】入肝经。为和血之品。(血分要药) 【前论】虞抟曰。白檀辛温。气分之药也。故能理卫气而调脾肺。利胸膈。紫檀咸寒。 血分 鳌按、紫檀能散产后恶露未尽。凝结为病。本草未曾载及。巳丑七月。余曾治一妇人。 年二 日强 病势 现 寸 因谓其家。且停药一日。俟明日辰刻再诊定局。次早。脉与隔晚第三次同。遂批案作方 云。 肝部 服破 故 食不得进也。两尺细数。产后本象。两寸洪数。宜其发热无休。且口渴咽痛。然其病只在两 关。病之名曰恶 敲打破裂一般。 结所患之症。 他症头痛不尔也 身、阿胶珠各 安睡。热亦减 结。而语意竟 方。后加紫檀 服五六剂。且 肿痛。竟加之 丸药一料。精 以上重剂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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