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先天要论(上)] 阴虚发热论
世间
发热类伤寒者数种。治各不同。
伤寒伤风及
寒疫也。则用仲景法。
温病及
瘟疫也。则用河间法。此皆
论
外感者也。今人一见发热。皆认作伤寒。率用汗药以发其表。汗后不解。又用表药以凉其肌。
柴胡凉膈白虎
双解等汤。杂然并进。若是
虚证。岂不殆哉。自东垣出。而发
内伤补中益气之论。此用气药以
补气之
不足者也。至于劳心好色。内伤
真阴。真阴既伤。则阳无所附。
故亦发热其人必
面赤烦躁。
口渴引饮。
骨痛脉数而大。或尺数而无力者是也。惟丹溪发明
补阴之说。以
四物汤
加
黄柏知母。此用血药以
补血之不足者也。世袭相因。屡用不效何耶。盖因阴字认不真。误以血为阴耳。当作
肾中之真阴。即
先天也。
内经曰。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诸热之而寒者。取之阳。所谓求其属也。
王太仆先生
注云。
大寒而盛。热之不热。是无火也。大热而盛。寒之不寒。是无水也。又云。倏忽往来。时发时止。是无
火也。昼见夜伏。夜见昼止。时节而动。是无水也。当求其属而主之。无火者。宜益火之源。以消阴翳。无水
者。宜壮水之主。以镇
阳光。必须六味八味二丸。出入增减。以补真阴。屡用屡效。若泥黄柏知母苦寒之说。必
致
损伤脾阴而毙者。不可胜举。大抵病热作渴。饮冷
便秘。此属
实热。人皆知之。或
恶寒发热。引衣蜷卧。
四肢
逆冷。
大便清利。此属真寒。人亦易知。至于烦扰狂越。不欲近衣。欲坐卧泥水中。此属
假热之证。其甚者。
烦极发燥。渴饮不绝。舌如芒刺。两唇燥裂。面如涂朱。身如焚燎。
足心如烙。吐痰如涌。喘急
大便秘结。小
便
淋沥。
三部脉洪大而无伦。当是时也。却似承气证。承气入口即毙。却似白虎证。白虎下咽即亡。若用二
丸。缓不济事。急以
加减八味丸料一斤。内
肉桂一两。以水顿煎五六碗。水冷与饮。诸证自退。翌日
必
畏寒脉脱。是无火也。当补其阳。急以
附子八味丸料。煎服
自愈。此证与脉俱变其常。而不以常法治之者
也。若有产后。及大
失血后。
阴血暴伤。必
大发热。亦名
阴虚发热。此阴字正谓
气血之阴。若以凉药
正治
立毙。正所谓象
白虎汤证。误服白虎汤必死。当此之时。偏
不用四物汤。有形之血。不能速化。几
希之气。所宜急固。须用
独参汤。或
当归补血汤。使无形生出有形来。此
阳生阴长之妙用。不可不知也。或问
曰。子之论则详矣。
气虚血虚。均是内伤。何以辨之。予曰。悉乎子之问也。盖阴
虚者。面必赤。无根之火。载于上也。若是
阳证。火入于内。面必不赤。其口渴者。
肾水干枯。引水自救也。
但口虽渴。而舌必滑。脉虽数而尺必无力。甚者尺虽洪数。而按之必不鼓。此为辩耳。虽然若问其人曾服过凉
药。脉亦有力而鼓指矣。戴复庵云。服凉药而脉反加数者。
火郁也。宜升宜补。切忌寒凉。犯之必
死。临证之工。更宜详辨。毫厘之差。柱人
性命。慎哉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