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医案按》
书名:古今医案按朝代:清作者:俞震篡时间:公元1778年

[卷二] 不食

    丹溪治一室女因事忤意。郁结在脾。半年不食。但日食熟菱大枣数枚。遇喜。食馒头弹 子大。深恶粥饭。朱意脾气实。非枳实不能散。以温胆汤竹茹。数十帖而安。 又治一少妇。年十九。因不如意。遂膈满。不食累月。惫甚。不能起坐。巳午间发热面 赤。酉戌方退。夜间小便数而点滴。月经极少。脉沉涩短小。重取皆有。此气不遂而郁于胃 口。内有瘀血。却因病久。元气已虚。中宫又以勉强进食。郁而生痰。法宜补泻兼施。以参 术各二钱。茯苓橘皮各一钱。红花六分。食前煎服。少顷。与神佑丸轻粉牵牛为细丸 如芝麻大。唾津咽十五丸。日夜二药各四服。次日食进。三日热退而愈。 〔附〕四明僧奉真治天章阁待制许元之子。瞑目不食。已逾宿矣。奉真曰。脾已绝。不 可治。死在明日。元曰。予方陛对。能延数日之期否。奉真曰。如此自可。诸脏皆衰。惟肝 独盛。脾为肝所胜。其气先绝。一脏绝则死。若急泻肝气。令肝衰。则脾少缓。可延三日。 过此无术也。乃投药。至晚稍清爽。能张目。渐进稀粥。明日更轻安能食。病家喜。奉真笑 曰。此不足喜。肝气暂舒耳。无能为也。后三日。果卒。 震按不食之因甚多。而因郁因怒。其大端也。所载三案。可以为式。至因他病而不食者 不在此例。夫人身以胃气为本。经年累月。粥饭全废。似无不死者。然予曾见两家闺女。 皆十余岁。皆无病。渐渐厌恶粥饭。每日略啖菱栗枣橘落花生芝麻薄脆豆腐干之类。或饮酒 一二杯。或腐浆数口而止。其父母甚忧之。予视其形色不变。起居如常。六脉匀平。乃许以 无事。亦不处方。后皆婚嫁生子。盖谷肉蔬果。均以养生。去谷而犹存三项。与绝食者原不 同耳。但女与男又别有说。阳动阴静。阳开阴阁。若童男不食粥饭。究非所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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