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辩气
或曰∶人秉
阴阳水火而生,总属一
气血耳!余观
《
伤寒论》注疏,子以
皮肤肌腠、
五脏六腑,各有所主之气,恐于阴阳之理相背欤!曰∶子不明阴阳离合之道,
合则为一,离则有三。
太阳之气,生于
膀胱,而主于肤表。
少阳之气,生于
肾脏,而通于肌腠,故
《
灵枢经》曰∶
三焦膀胱者,
腠理毫毛其应。盖太阳之气主
皮毛,三焦之气充肌腠。此太少之气,由
下焦之
所生。若夫
阳明之气,乃水谷之
悍气,别走阳明,即行阳行阴之
卫气,由
中焦之所生。此
三阳之气各有别
也。
三阴者,五脏之气也。
肺气主皮毛,
脾气主
肌肉,
心气通
血脉,
肝气主筋,
肾气主骨。此五脏之
气各有所主也。夫气生于精,
阳生于阴。胃腑主化生
水谷之精,是以荣、卫二气,生于阳明。膀胱者,州
都之官,
精液藏焉,而太阳之气,生于膀胱。肾为
水脏,受五脏之精而藏之,故少阳之气,发于肾脏。水
谷入胃,
津液各走其道,五脏主藏精者也。是三阴之气,生于五脏之精,故欲养神气者。先当守其精焉。夫
一阴一阳者,
先天之道也;分而为
三阴三阳者,后天之道也。子不明阴阳之离合,血气之生始,是谓失道。
客曰∶三阴三阳,敬闻命矣,请言其合也。曰∶所谓合者,乃先天之一气,上通于肺,合
宗气而司呼吸者也。
夫有生之后,皆属后天,故藉中焦水谷之精、以养先
天之
精气,复藉先天之
元气,以化水谷之精微,中、下二焦,互相资益。故论先
后天之精气者,
养生之道
也;分三阴三阳者,
治病之法也。如邪在皮肤,则伤太阳之气,或有伤于肺;邪在肌腠,则伤少阳、阳
明,或有伤于脾,邪中
少阴,则有急下急温之
标本;邪中
厥阴,则有或寒或热之阴阳。此在天之
六气,伤
人之三阴三阳,犹恐其不能
分理,而可以一气论乎?若谓
正气虚者,补中、下二焦之元气,以御
六淫之邪,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