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病有新故辩
夫新病者,多宜于
清解;久病者,多宜于补养。《
根结篇》曰∶
形气不足,
病气有余,是邪胜也,急泻
之;形气有余,病气不足,急补之,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
阴阳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重不足
则阴阳俱竭,血气皆尽,
五脏空虚,筋
骨髓枯,老者
绝灭,壮者不复矣;形气有余,病气有余,则阴阳俱有
余也,当泻其邪,调其
虚实。故曰∶有余者泻之,不足者补之。此之谓也。《脉要
精微论》曰∶征其脉
小,色不夺者,新病也;征其脉不夺,其
色夺者,此久病也;征其脉与
五色俱夺者,此久病也;征其脉与
五色俱不夺者,新病也。是凡病皆当审其形气色脉,而分别其新故焉。然又有病久而重感新病者,又当清
解其邪,而调其虚实。若见其病气有余,则以为病久而变剧,仍用久病之法治之,以致中道夭而不终其天
年,乃不审新故之过耳!夫血气壮盛者,尚为
邪所中,况久病之人,血
气虚衰,
腠理不密,宁保其不复
为
邪气之所伤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