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砂证论
所谓砂者,身上有斑点如砂,或用麻刮之,则累累如
朱砂,故名曰砂。此乃
风寒湿邪,或山岚
瘴气,
袭于
肌皮之间。皮者,肺之合;肌者,脾之合。
肺主气而脾主腹,邪内干于肺,则
气逆而
面青肢冷,干于
脾,则
腹中绞痛。故浅者刮之,深者刺之,使
邪气外泄,而痛可止。若邪甚而失于救刺,则
邪干脏而
气机
不转,即不能救矣。近时名曰斑砂,宜刺
百会。盖刺百会
出血,名为开门,即
斑疹,故以治之法治
之。若非热盛发斑,又不必取百会矣,虞天民《
医学正传》曰∶治砂证,或先用
热水蘸搭臂膊,而以
苎麻
刮之;甚者针刺十指出血,或以
香油灯照视胸背,有
红点处皆烙之。是斑点之说,其来旧矣。淬烙之法,有行之矣。近时以为新有之斑砂,乃失于涉略故耳!
夫
热邪在于
皮肤,或
寒邪化热而后成斑,若
卒中而
即入于内者,面青肢冷,有何斑点?若不急刺,则为
卒死,又何假于照淬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