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胎前论
《易·系》曰∶男女媾精,万物化生。是五类昆虫,咸感
阴阳精气而成孕育。肾主藏精,为
生气之原,
故胎之
根本在肾,假血以成形。冲任之血,肝所主也,故始于
肝脏主养,
肝气暴虚,故多思酸作呕。夫
人生于寅,故始于
厥阴木,
脏腑之精气,次序资养,至十月而
五行之阴阳已周,
十干之气已化,归于
壬癸
而生。(
戊癸化火,
丁壬化木。)此天地生成之道也。一月
肝木,二月
胆木,三月
君火,四月
相火,五月
脾土,六
月胃土,七月
肺金,八月
大肠金,九月
肾水,十月壬水,脏腑阴阳之气,循序
相生,如主养之
气不足,则
胎亦不长矣。(胎长如瓜,若不长,则有陨落之虞。)《
金匮要略》
云∶
怀身七月,
太阳当养不养,此
心气实,当刺泻
劳宫,盖因火制其金也。故如土气主养,当培其土而
抑其木;
金气主养,当泻其火而资其金。以逐月主养之脏腑,审其
虚实而调之,此
养胎之大要也。又火能
速物,是以三月、四月,多有
半产之虞;火能克金,故七月亦有不足之虑,如
胎气热者,当预防之。胎以
肾为本,故养胎以
地黄、
杜仲为君,坤德浓而
资生万物,故
白术、
大枣为
安胎之圣药;胎从血长,是以四
物汤乃胎产之要方。胎寄而生,故桑上
寄生、川
续断,
力能系胞;火能速物,故芩、连、益母,皆为要
药;
气化则血行而胎长,故
砂仁、
橘皮、
紫苏、
枳壳,宜兼用以疏气。夫天地交而万物生,
水火济而阴
阳平,是以
阿胶、
艾叶、
香附、
茯苓,得
交感之妙用者也。至于
胎前百病,以
治病、养胎之法,兼而行之,
此胎前之大纲领也。(妇人小儿,总是阴阳
气血,止
多胎产、痘疹耳!其
余百病皆归一法,是以《灵》、《素》诸经,不过分别数条,学人当明白此理。)
开之曰∶肺属天,七月而生者,得干金之气,故能育而且寿;九月感
天癸之气,十月得化运之全,若
八月则
不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