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刻药鉴卷之二] 汉防己
气寒,味苦,阴之阴也。疗腰以下至足,
湿热肿盛香港脚,通行十二经。又曰,去
下焦湿
肿痛,并
膀胱火邪,必用
防己龙胆草黄柏知母,固矣。若遇饮食
劳倦,
元气已亏,
阴虚内热,
而以防己泄
大便,则重亡其血,此不可用一也。如大渴引饮,此热在
上焦肺经气分,宜渗泄
之,若防己,乃下焦血药,如之何用之,此不可用二也。如
外伤风寒,邪传肺经,气分湿
热,而
小便黄赤,乃至不通,此不可用三也。如人久病,
津液不行,上焦虚渴,用此苦寒之
剂,则速危,此不可用四也。观此,凡上焦有湿热者,皆不可用,必下焦真有湿热,流入十
二经,以致
二阴不通者,可审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