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胎孕
(附论
胎产金丹)
或谓予论症宜遍考
病机,详求
治法,始于人有益,乃论止一二,毋乃太简乎?不知医书
汗牛
充栋,症无不备,
方法繁多,何能更着书立说?惟古书虽系名家,或立说偏执,予不得不辨
;庸工浅陋,诚恐害人,予不得不辨;而予非治有成效,屡试屡验,亦不敢妄为辨论也。即
如胎孕一门,妇人以此为重,数年
不孕,即延医服药,膏、丸并进,乃不独不能受胎,而转
生他病,
月事不调一
月经行二三次,甚且淋漓不尽,致成
崩漏。此何以故?大率医家皆以温
热药为主,而妇人亦以为多服
温热,即可
受孕,不知未能受胎,而早已受害矣。夫天地之道
,
阴阳和而万物生焉,孤阴不生,独阳不长。其以春药医男子,谓可
种子,已遗害无穷,何
能生子?即或生子,而
胎毒甚重,
赤游丹等症,叠起环生;纵或苟延,
天花症断难存活。此
男子服春药之效也。乃治妇人亦用此法,以致
血海之波澜不静,
血热妄行,经且不调,安能
怀孕乎?总之妇科首重
调经,缩则为热,过则为寒,如果月事愆期,脉来迟濡,实属
虚寒,
寒体不能受胎,
温经亦可,但此等
脉象最少。盖今之妇人,十有九
肝气,脉多弦数,再服温
热,必致
肝火盛而血妄行,其患岂独不受胎乎?予尝见望子之妇人,爱服暖药,而庸工多附
妇人之意以用药,究之子不得孕而病不离身,实堪痛恨,故辨言及此。至于业已受孕,而又
易于
滑胎,大约在三月内者居多,请医保胎,竟未见有能保者何也?盖庸工既不读书,故不
明医理也。夫妇人怀孕,一月
足厥阴肝
养胎,二月
足少阳胆养胎,三月
手厥阴心包络养胎,
四月
手少阳三焦养胎,
四经皆有
相火。凡滑胎者,皆由水不济火,
血热所致,欲
安胎必须凉
血。虽
朱丹溪代人安胎,用
白术为末,以
黄芩煎汤下之,遂得安好,后人因以黄芩、白术为
安胎之圣药。其实黄芩性凉,白术性燥,怀孕三月
前后,胎火、相火并旺,只宜凉之,不宜
燥之。今
粗工安胎,总恃此二味,或加
续断,而全不见效。不知
胎前宜凉,三、四月内尤宜
于凉,治以燥药,胎何能安?续断性温而动,保胎宜静不宜动,药当论性,岂能取其名以为
用耶?若至五、六月间,
足太阴脾、
足阳明胃养胎,可
健脾胃,丹溪方或可全用耳!丹溪必不
欺人,但其方未注月分,恐亦在脾胃胎时耳!盖胎以二十七日为一月,三月半后,已换养胎
之
经矣。予安胎不知凡几,无有不效。如丁邹氏三次滑胎,邹赵氏七次滑胎,缪余氏十一次滑
胎,总在三月之内,后俱请予保胎,无不安全,且生产后或更怀孕,竟无滑胎之虑。予总以
生地养血
凉血为君,黄芩则加之,白术则
不用,人称余善保胎,其实并无异法,不过深悉养
胎之经,知胎前宜凉之理,不泥于丹溪之法耳!此实屡试屡验,故详论之,以示我后人,庶
不至以济世之术,转变为戕生之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