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制药论
自雷着
炮制之论,而后世之以药制药者,愈出而愈奇,但因此而失其本性者亦不少。
药之
有利必有弊,势也;病之资利不资弊,情也;用之去弊勿去利,理也。
古方能使各遂其性,
如仲景
小半夏汤类,凡
生姜、
半夏并用者,皆一时同入之,非先时专制之,正欲生半夏之得
尽其长,而复借生姜以随救其短。譬诸用人,自有使贪、使诈之
权衡,不必胥天下之菲材而
尽桎梏之,使不得动也。各遂之妙如此。若后世专制之法,在临时修合丸散而即服者犹可,
倘
预制备售,则被制者之力已微,甚而至再、至三、至十余制,则取其质而其性,其能去病
也几何?近见人治
痰疟,于肆中求
半贝丸服之无效,取生半夏、
贝母为末,和
姜汁,服之即
效,但微有烦状耳!于此可类推已。或薄古法为疏,盍思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