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虫积论
虫由
湿热郁蒸而生,观之
日中有雨,则禾节生虫,其理明矣。古分九虫
三尸等论,余谓
自积
成虫,难以定名。若盗食人之
气血,得其清者,谓之灵虫,久能移害于人,即劳虫、
传尸、
尸疰之类是也。若采人之饮食,得其浊者,谓之物虫,久而能
变异,即寸白、
蛔虫、鱼鳖、
瘕之类是也。故物虫者,多因自积而成,乃有形可验之物,治宜以有形相制
相畏之药,如
丸、
芜荑、使君、
川椒、
黄连、苦楝之属。灵虫者,多因自虚而致,乃变化莫测之物,治宜
以气类相感之药,如
桃仁、川椒、
天灵盖、
苏合香、
麝香、
朱砂之属。外有鬼
气中恶,亦灵
虫之类也。因饮食虫蛭,及
果中毒虫,亦物虫之类也。治宜格其物理,考其所畏以制之。又
有久患
劳瘵,气亢
血热之人,勿用辛烈等药,大抵人面
萎黄,
四肢无力,饮食不为肌肤,乃
血
气虚损,起伏作痛,聚散不定,皆有虫害,宜急攻之。若待成灵,伤残
脏腑,不可救矣
。服虫药宜前半月上半日,虫头向上时,忌
妄言预泄,盖虫既有灵,能拒避汤药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