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上] 阴阳治法大要论
阳,天道也;阴,地道也。非天之阳,地亦不凝,而万物不生;非地之阴,天亦无根据,
而万物不成。天主动,无一息之静,使稍不动,则失其健运之机,而万物屯矣;地主静,无
一息之动,使稍不静,则失其贞凝之义,而万物否矣。人身之阳,法天者也,一失其流行之
机,则百病起;人身之阴,法地者也,一失其安养之义,则百害生。
阴阳二气,固不可稍偏
而或失也。夫所谓阳者,乃人身之
真阳。真阳,
阴中之阳,非燥烈无济之
亢阳。亢阳无阴则
为火,如天之久旱酷暑,不得不藉甘霖以消其亢厉,故丹溪发
补阴之论,补阴正所以济阳也
。
王太仆谓
壮水之主,以制阳光者,此也。所谓阴者,乃人身之
真阴。真阴,
阳中之阴,非
坚凝
寒结之
浊阴。浊阴无阳则为水,如天之
重阴凛冽,不得不藉皓日以致其睛和,故先哲发
扶阳之论,扶阳正所以济阴也。王太仆谓益火之原,以消阴翳者,此也。
夫干为阳,坤为阴,乾坤化为坎离,是天地为阴阳之体,
水火为阴阳之用。用伤则体害
。水火
有过不及之弊,在天地则不能无旱涝之灾,在人则不能无
燥湿之患,其理一也
阴,人之形也;阳,人之气也。大凡形质之失宜,莫不由气行之失序。故地之万物不生
,又皆由天之旱涝失节。人身一分
阳气不到之处,则此处便有病;然
阴阳互根,凡阳所到之
处,皆阴所到之处,若阳到而阴不到,则此处亦有病。
阴阳又当审其
虚实。
外感实证,先病阳;
内伤虚证,先病阴。病阳者,肺主之;病阴者
,脾、胃、肾主之。外感
上焦阳气郁闭,治以开豁,
通天气也;
中焦阳气
燥结,治以苦辛攻
下、苦辛开化,平
地气也。(治
实火,要使邪有出路,若纯用苦寒,逼邪深入,而无出路,
非
中焦阳气
下陷,不能上升于肺,治以升补,使地气上腾乎天也;
下焦阳气外越,不能下归于
肾,治以温纳,使
天气下降于地也。盖
先天真一之气,自下而上,与后天
胃气,相接而生,
而为人身之至宝。若人真阴受伤,致精不能
化气,气即不能归精,于是肾中龙火内烁,而见
骨蒸等证;龙火外越,而见
发热、
颧红、
面赤等证。一火兴而
五火炽,将见肝之风火雷火,
心之离火,胃之燥火,又必相因而起,而见有余之象。非有余也,实
下元不足所致耳!经曰
∶
少火生气,
壮火食气。火在
丹田以下为
少火,即
真火;火离丹田而上为
壮火,即
虚火。虚
火,水中之火,不得再以水灭之固也。奈何世执丹溪法,而用
知母、
黄柏之苦寒以扑灭之,
势必愈
治愈剧,如雨愈大龙愈腾,欲其潜藏也得乎?不独苦寒不可用也,即甘凉亦当慎投。
其在初病,本原未伤者,甘凉清润,犹可获效;若高年以及久病,本原已伤者,法当治以温
润,
引火归原,如云开
日出而龙乃潜也。浊阴可温,桂、附、
干姜辛热之属,不得
不用;若
阴中阳虚,而药偏刚燥,恐阳未能扶,而阴又被劫,法当治以温润,纳气归原。经曰∶气纳
为宝。盖气纳则归肾,不纳则不归肾。气不归肾者,谓
肺气不得归肾,并谓脾胃之气不得归
肾也。
夫肾为先天
五脏之始,始数一,一,水数也。金为
水源,
水天本一气也。脾胃为后天五
脏之成,成数五,五,土数也。土为万物之母,故精、神、气、血,皆胃气所生,又皆
肾气
助之以生。胃为人之地,肾为地中之天气,胃、肾又本一气也,经故曰∶肾为胃关。夫所谓
胃气者,
谷气也。经曰∶营为
水谷之精气,卫为水谷之
悍气。又曰∶
精气生于谷气。故“气
”
水谷精气生于胃,输于脾,由脾上输于肺,则为气,从肺回下,入心化血,入肾化精,是生
之者胃,升之者脾,降之者肺,地天交泰,胃、脾、肺又本一气也。经故曰∶脾为
谏议之官
,
曰∶饮食伤脾,则又何说?曰∶
饮食不节,遏郁
脾气,脾气为其所郁,则不能散精,而湿斯
停矣。是谓伤逆,非脾之过也,良由饮食不节所致耳!
夫人生天地间,天气固重,地气尤重。盖人在天中,(离地而上,凡空处皆谓之天。人
在
通,而人莫名其妙,亦莫得自主,故凡天之
六气,病患之天气者,人不能尽避之。附于地上
,实而可据,人得以自主,故凡
七情之病,由人事所致者,多病患之地气以及天气。病地气
,则胃、肾为重。然肾虽主地气,而实为地中之天气。肾属天一所生之水,而为人之先天者
,此也。其有
胎元薄弱,先天不足者,人不得而主之,又恃调摄后天,以补先天之不足。若
是者,胃气不尤重哉?重胃气非即所以重肾气哉?
夫胃为中土,胃气赖五脏之气以
生化。如地无堤防之土,则水无收束,无水则燥,
无火则滥,无木则实,无金则死是也。然五脏之气,又赖胃气以成功。如金无土则不生,木
无土则不载,水、火无土则无本原,
脾土无胃土则不滋润是也。故脾胃谷气,不得到肺,则
肺之脾
胃虚;脾胃谷气,不得到心,则心之脾胃虚;脾胃谷气,不得到肝,则肝之脾胃虚;
脾胃谷气,不得到肾,则肾之脾胃虚;胃之谷气,不得到脾,则脾之胃虚。若是者,脾胃顾
不重哉?内伤百病,可不首固脾胃哉?请申言之。肺之脾胃虚,则热自内生,热则不能生水,
而
嗽、肿满诸湿证,是亦肺气不得归肾也。
医学云喘,在肾为虚,在肺为实。夫所谓实者,非
真实也,乃肺之阳虚不化,致水上溢高源耳!
金寒水冷,非温润纳气不可;邪水射肺,非辛
淡输水扶气不可。心之脾胃虚则热,热则燥,君弱者臣自强,
血虚者肝自旺,火水未济,致
生
虚烦、
心热、
不寐等证,是
心气不得归肾也。或曰∶心属火,
火性炎上,如何下降?肾属
水
交于
肾水;肾属水,而肾中有气,是水中有真阳,故肾水随真阳上升,以交于
心火。夫真阴
真阳者,心肾中之
真气也。故欲补心者,先实肾,使肾得升;欲补肾者须宁心,使心得降。
肝之脾胃虚则热,热则燥,
肝血一亏,
肝气即亢,或风雷激搏,致生
头疼、
呕吐等证;或木
火刑金,致生
干咳、
吐血等证;或燥木侮土,致生
胁痛、呕吐、蛊、膈等证,是肝气不得归
肾也。夫治肝较他脏尤难。他脏之邪,可移之出腑,若胆虽为肝之腑,而一囊
胆汁,藏而不
泻,而无出路,虽属腑而与脏无殊,故
肝病较他脏为难治。则惟有清润以濡之、咸柔以潜之
,沃水以生木也;甘润以缓之,
培土以载木也;微苦以降之,使木火不上僭也;平润以纳之
,导木火得下潜也;血能含气,气不耗血,而肝自平矣。其肝有
湿热者,方可用苦降、辛通
、酸泄之剂;气不条达者,方可用
木郁达之之法。彼
破气、耗血诸品,岂可妄用,以伐
生气
,以耗
肝阴也哉?肾之脾胃虚则热,热则燥,
肾阴一亏,
肾阳即亢,或骨蒸、发热,或吐血
、
梦遗,或上咳、
下利,是肾气不得归肾也。
治法亦不外清润、温润,以增水养火而已矣;
甘润、甘平,以固水火中之脾胃而已矣。脾之胃虚则中土自病,或因思虑过度,或因饥饱失
宜,以致
气结化湿,血结
化燥,
湿困脾阳,燥伤
脾阴等证。
胃病则不能散输精气于脾,
脾病
则不能上输精气于肺,地气不上腾,则天气不下降,是脾胃之气不得归肾也。此则非
寒热温
凉所能纳也,法当病燥则治燥,病湿则治湿,取纯甘之味,扶
土生金,顺其升降之性以纳之
耳!
总之,内伤百病,不起于先天,即起于后天;起于后天,又必病及先天。五脏中有一脏
不秉生成之气,则
形气病,形病不能无害于气,
气病不能无害于形,此不易之道,相因之理
也。但治之者,不可无
标本先后之分。夫阴阳、
脏腑、
气血,有各自为病者,有相因而至者
,有去此适彼者。用药之法,如腑病宜开通,不得以脏药犯之;脏病宜补益,不得以腑药犯
之。腑病将及脏,治腑尤须顾脏,脏病将入腑,治脏必兼理腑。腑入脏,脏入腑,又有
轻重
之异,药亦不得不随其轻重而用之。更有病虽在腑,而原起于脏,则重在治脏;病虽在脏,
而原起于腑,则重在治腑。盖病虽在此,不必治此,治此反剧;病已去此,犹当顾此,罔顾
此则损。此阴阳标本先后轻重之大略也。
要之,天地与人,不外阴阳二气。天之阴阳失,相燮理之;人之阴阳失,医燮理之。良
相、
良医,总在
调剂阴阳,使之两得其平焉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