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评释类] 与友条论读《伤寒论》法
伤寒,非奇病也。《
伤寒论》,非奇书也。仲景据其所见,笔之于书,非既有此书,而
天下
之人根据书而病也。其
三阴三阳转变之处,前人往往词涉硬派,一似暗有鬼物,指使
邪气,如
何传法,并不得如何传法。读者须消去此等臆见,每读一段,即设一病者于此,以揣其
病机
、
治法,而后借证于书,不得专在文本上安排。
第一须辨伤寒为何等病。此本
四时皆有之病也,但三时多有挟温、挟湿、挟燥、挟风之
异,其
气不专于寒,其肤腠疏松,初伤即兼二三经,
再传而
六经已遍。惟冬时
腠理固密,
寒邪必先
伤
皮肤,以渐深入,故谓三时伤寒治法不同则可,谓三时无伤寒则不可。仲景是专论冬时伤
寒,惟即病于冬,与迟病于春,中多相间错出,未曾
分析。其迟病于春者,亦系专指寒病,
未及
化热者,与《
内经》冬伤于寒,春必病温之旨不同。前释发阴、发阳篇,可参看。
伏气
二字,本不必过于深求,今日感寒,今日即病,固即病也;上月感寒,下月始病,亦常有之
事,谓之伏气可也,谓之即病可也。岂得一言伏气,便有许多奇怪?
第二须辨论
中寒热二字为何等气。寒者、天地之邪气也;热者,人身之
正气也,为寒邪
所束,不得宣发,郁结而成;与寒邪是
两气,非寒能化热也,与
温热病伤于天地之
热邪者不
同
。寒邪既散,即
当阳气伸而热解,其有不解者,正气久困,
经脉凝滞,不能自运,抑或
误治
使然。
第三须将“传”字看得活。非邪气有脚,能自国中转变,步伐正齐也。病证变见何象,
即为
邪伤何经。如
少阳主行
津液,津液灼干,即少阳证;
阳明主运渣滓,渣滓
燥结,即阳明证。
读者须思何以
头痛、
呕吐、晕眩、胁胀?何以
大便秘结、
潮热、
自汗?不得浑之曰邪入少阳故
尔也,邪入阳明故尔也!当在
气化上推求,不得专在部位上拘泥。
第四须辨初伤有
三阳,有
两感,有
直中。
太阳行身之后而主表,其时阳明、少阳决无不
伤。
《内经》曰∶中于项则下太阳,中于面则下阳明,中于颊则下少阳;中于阳则溜于经,中于
阴
则溜于腑。即仲景所叙
太阳中风,鼻鸣,
干呕,岂专太阳?但邪在大表,治法不外麻、桂、
葛根,故不必多立名色。两感、直中,皆因其人
阳气之虚,或邪气之猛也。太阳
少阴、阳明
太阴,皆有两感;
少阳厥阴,两感殊少。直中亦然。少、厥两感,即阳气蔑矣。直中与两感
不同者,两感是
一阴一阳同病,其邪相等;直中是邪甚于阴也,其阳亦断无不伤。但阴分之
病,校较感为急。
第五须识伤营伤卫,不能判然两途。仲景风则伤卫,寒则伤营,只略叙于
麻黄证中,不
过分
析风、寒所伤之偏重如此。其意侧重在寒,是串说,非平说。况夫
中风脉缓自汗,汗即营也
,营液外泄,
桂枝汤是充助
营气之剂;伤寒脉紧
无汗,是
卫气为寒所拘,麻黄轻迅,是过营
透卫以开表,其力正注于卫。何得谓风伤卫不伤营,寒伤营不伤卫?更何得以此劈分两大纲?
按冬月腠理闭密,寒邪以渐而深。初伤皮肤,只在
气分,此时发之,不必得汗,其邪自
散;
次伤
肌肉,乃在津液,邪与汗俱,汗出邪退;次伤经脉,乃入
血分,即入经脉,则或窜筋骨
,或溃
三焦而据
脏腑,亦有已及筋骨,而仍未入经脉之中者,故
三阴亦有
表证可汗也;既入
经脉,必连脏腑,非可专恃
汗法矣。其未入经脉时,所称
太阳病、
阳明病、
少阳病及
三阴病
者,只是
三阳三阴之部,非经也。与第二卷《三阴三阳名义》篇参看。
第六须辨
寒热传化之机。初伤固总是寒,日久有寒邪
内陷者,是其人本
内寒也;有寒去
热不
解者,是其人
阴不足也。寒邪内陷必
下利,即所谓阴传太阴也,其实即阳明之
下陷耳!继即
少阳之
气陷,继即少阴之气陷,至
厥阴肝气亦陷,无复生机矣。始终总不离乎下利,若利早
止于厥阴未陷之前,即不得死;止于厥阴已陷之后,
息高时冒,
阴气竭矣。
热气不解,必秘
结,必自汗,即所谓阳传阳明也。此时太阴之津液,必已亏矣,治之失法,而少阴之精又亏
,厥阴之血又亏,始终总不离乎
秘结。非邪
至阳明,即无复传也,总不离乎阳明耳!
第七须识伤寒、
温病,始异终同之说不可执也。此只说得热传阳明一边,其寒传太阴,
迥乎
不同。伤寒有寒死证,无热死证。阳明
内实,非死证也;其有死者,皆由误治。若温热病,
则有
自然一成不变之热死证。
第八须识
合病、
并病之中,有真假之不同。前人分别合病、并病,语多牵强。当是两阳
同感
,谓之合病;由此连彼,谓之并病。更有邪气未及彼经,而彼经
为之扰动者,其见证必有虚
实之不同。如素
胃寒者,一伤于寒,即
口淡,即便滑;素
阴虚者,一伤于寒,热气内菀,即
喘喝,即
口渴。岂
真邪传阳明太阴耶?但散其寒,诸证即瘳;亦有略须兼顾者,必其
内虚之
甚,预杜邪气内陷之路也。
第九须求寒热气化之真际。六经传次,本不必根据仲景篇次也。无如前人
越经传、
表里传
等语
,说得过泥,并未靠定各经,切发其所以然。如少阳主经脉之津液,经脉灼干,即见少阳证
;太阴主肠胃之津液,肠胃灼干,即见太阴证;阳明主肠胃之渣滓,渣滓燥结,即见阳明证
;厥阴主
筋膜之津液,筋膜枯索,即见厥阴证;少阴主
下焦之气化津液,津竭气散,即见少
阴证。此从
热化也;从寒化者,阳气不足而下泄,寒水淫溢而上逆,总是何脏受伤,即何经
见证。
第十寒化热化,各视本体之
阴阳虚实。此语浅而极真。论中误汗后,有为内寒者,有为
内热
者;
误下后,亦有内寒者,有内热者。若执过汗
亡阳、过下
亡阴之例,便不可通。故读者以
随文生义为贵。夫六经乘虚而传,寒热随偏而化也。
第十一须知
表里之说。有形层之表里,有
经络之表里,有脏腑之表里,有气化之表里。
形层
即前所谓皮肤、肌肉、筋骨,所谓部分也。邪在三阴之部,里而仍表,仍宜汗解;邪入三阳
之经,表而已里,只有清化,即
和解也。少阳
半表半里,亦有数解∶以部位言,则外在经络
则内连三焦也;以气化言,则表里未清,而
里热已盛也,总是气化燥结之象。
与第四卷《少阳三禁》篇参看。
第十二须知手经足经,并无分别。足经部位大,邪气在表,尚在经脉之外,其气是一大
片,
故见足
经证;邪入经脉之中,反多见手经证矣。大抵足经证见者,多在
躯壳之外;手经证见
者,多关脏腑之中。足证有在经者,手证绝少在经也。经者,
身形之事也;脏腑者,
神明气
化之事也。
第十三须知三阴三阳,只是经络表里之雅名,于脏腑
气血之阴阳,不相涉也。若谓邪入
三阳
,即为
伤阳;邪入三阴,即为
伤阴,则差矣。《内经》心为太阳,肝为少阳,肺为少阴,肾
为太阴,脾与
六腑为
至阴。此以气血
清浊言之,今人已不讲。其实各经各脏各腑之中,各有
阴阳。此说甚长,细读《内经》,自能辨之。
第十四读书须知阙疑。论中叙证,有极简者,有极繁者,有方证不合者,有上下文义不
贯者。一
经设身处境,实在难以遵行,安知非错简、脱简耶?不必枉费心机,以俟将来之阅历。即如
少阳、阳明合病,自下利者,
黄芩汤;太阳误下,利不止者,此
协热利也,
承气汤。此必内
有
伏热,三焦肠胃秽
气郁浊,颇似温病之发于
伏邪者,于伤寒自利,及误下而利者,殊不合
格。又太阳误下
结胸,正宜兼开兼降,以宣内陷之阳,而开邪气之结,乃反用
甘遂、
巴豆以
重泄之,是以一误为不足,而又益之也。又太阳、阴明合病,自利者,
葛根汤;不下利,但
呕者,葛根汤加
半夏。既不下利,何以仍用原方?是原方只治合病,并非治下利也,前文何
必特署下利字样?此类宜详思之。前人只说
三阳合病,皆有下利,绝不说合病所以下利之故
。此之谓半截学问。
总之,读《伤寒论》,只当涵泳白文。注家无虑数十,以予所见二十余种,皆不免穿凿
附会
,言似新奇,莫能见之行事。鄙见只当分作四层∶曰伤寒初起本证治法∶曰伤寒初起
兼证
治法;曰伤寒日久化寒,并误治化
寒证治,曰伤
寒日久化热,并误治化热证治。其
霍乱、
风湿、
食复、
劳复,以杂证附之。再参之陶节庵书
,及各家论
温热书,互相考证,庶于读书有条理,而临诊亦可有径途矣。盖经脉部位,与夫
形层表里浅深之事,固不可不讲,而究不可过执也,着力仍在气化上。此书在唐以前,已非
一本,其章节离合,本无深意,读者只应各就本文思量,不必牵扯上下文,积久自能融会贯
通。